问: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主要从以下五方面来推动工作:一是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造薄弱学校,逐县(市、区)明确改造薄弱学校的重点、进程,并根据当地实际明确改造方案和方法。二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各地实行“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集团”和“学区”内,都要有当地群众认可的优质学校,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宽带网络建设和农村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开发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探索学校教育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三是均衡配置办学资源。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实行全国统一的定额基准。按标准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四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和教学点予以倾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不断优化教师配置。五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特别是规范招生办法。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问:如何通过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化?
答:教师是立教之本。教师资源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有高水平的教育。各地各学校办学之间的差距也主要体现的教师的差距上,因此要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化,就必须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通过教师资源的相对均衡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要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各地在新任教师的配置中,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需要。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时高级教师岗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同时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今后的主要工作是认真研究落实这些政策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出可以操作的方案和办法,使国家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的优惠政策能一一兑现,真正把优秀的教师吸引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二是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当前,不少地方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初步建立了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明确规定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要继续加强县域内校长、教师管理的统筹,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长效化、制度化。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原则上校长不在属于某一特定学校,可以在县域内各学校任职。大力推行校长聘期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确定校长交流的任职年限,发挥优秀校长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问:如何按照《意见》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全面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实现有质量的均衡。因此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要始终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要合理设置课程,切实解决课程和作业偏多、偏深、偏难问题。各阶段教育都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设置课程和课程标准,特别是小学阶段,要让学生有更多时间锻炼身体、参加社会活动、发展个人兴趣爱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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