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氏蜂胶液竟是又一款非法制售的产品?
汪氏的销售人员告诉《中国财富》记者:“汪氏蜂胶液是合法的产品,而且效果非常好,既可内服又可外涂。丰富的生理活性成分可全面调节器官功能,修复器官组织的损伤并促进组织再生,加快创伤愈合,调理人体,促进新陈代谢,清除体内垃圾,改善血液循环,全面改善体质。”
汪氏集团内部刊物《汪氏蜂业》(2005年第53期)上,更有“雷人”的宣传:《汪氏蜂产品“吃”出个冠军——访冷水江市汪氏加盟商杨中克之女杨贝怡》。杨贝怡是2006年湖南省第九届运动会羽毛球团体赛冠军、单打第四名、双打第四名。文中描述道:“汪氏酒溶性蜂胶液可神奇了。在安化、在长沙,每次训练或比赛结束,我都要用蜂胶液抹一抹关节处。在队里,我年龄最小,大哥哥大姐姐都会叫我‘贝贝,给我用一点你的神药’。时间久了,汪氏酒溶性蜂胶液几乎成了我们的运动拉伤外用药。在减缓运动拉伤痛苦的同时,汪氏蜂胶液也增进了我与大哥哥大姐姐队友的友谊。”
汪氏的“冠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应,成就了汪氏蜂胶液几年来的市场业绩。资料显示,仅2006年1~9月,汪氏蜂胶液共售出1328件,金额达794374元;2007年1~9月售出1073件,金额达641916元。
但当《中国财富》记者到汪氏集团总部采访时,却遭遇了戏剧性的回答。江西汪氏董事长秘书兼媒体部主管徐燕声称,公司根本没有生产过蜂胶液,亦不清楚蜂胶液产品是否必须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方能合法的生产销售。
而走出汪氏公司,就在距离汪氏公司不远处的一条街上的汪氏专卖店里,货架上的汪氏蜂胶液特别显眼。南昌八一沃尔玛汪氏专柜处,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若买20盒以上,可以打八五折。”
野玫瑰蜜不“野”
“野玫瑰花形烂漫,其蜜深植内中,故人们仅慕其花之艳丽而无缘品其蜜之幽香。本品香味扑鼻,其味薄而醇,细品之,可誉为‘蜜中贵妇’。其保健功能提神醒脑,提高神经系统细胞活力,调理内分泌,增强肌体弹性,有健美之效。”
此为汪氏野玫瑰蜜的产品介绍。但2009年2月下旬,有人发帖称:“汪氏的野玫瑰蜜、党参蜜、五味子蜜、黄连蜜等实际产量都是非常稀少的蜜种,很有可能是用低成本的其他蜜种调配而成的。”网友因此质疑,汪氏蜂蜜涉嫌掺假。
网文提出,汪氏野玫瑰蜜并非野生的玫瑰蜜,而是一种学名叫刺莓蔷薇的花蜜,而刺莓蔷薇蜜汁非常少,要采集超过10万朵刺莓蔷薇整个花期的蜜汁,才能酿出1公斤“玫瑰蜜”,而且刺莓蔷薇只产于黑龙江等地方,产量要远远少于玫瑰花。另外,“国家蜂蜜标准中,并没有对野玫瑰蜜进行鉴别的准确方法,因此很多消费者无法对此进行鉴别。”
4月2日,一位自称曾是汪氏集团公司管理层的人士向《中国财富》记者透露,帖子里所写的“汪氏蜂蜜掺假”情况属实。据该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他是2006年7月15日至2008年9月3日供职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的,曾任部门经理。
该人士说,野玫瑰的生长环境是很苛刻的,而且产量相当有限。因此,企业不可能在市场上销售纯野玫瑰蜜的,它们一般会用其他成本低的蜂蜜和一些化学香精来进行调配。“调配蜂蜜很有讲究,调配后没有香味是最好的,然后添加一些玫瑰香精。如此调配出来的野玫瑰蜜就有玫瑰的香味了。”
该人士还强调说,目前蜂产品行业的法规、标准尚不完善,现有的蜂产品行业国家标准是2006年出台的,但只规定了蜂蜜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是多少,而没有明文禁止向蜂蜜中添加化学香料、违禁成分等。“这是行业的缺陷,没有明文规定,相关部门很难去查处。”
但江西汪氏董事长秘书兼媒体部主管徐燕告诉《中国财富》记者,汪氏野玫瑰蜜不是采自野生玫瑰,而是全部采自多花蔷薇。野玫瑰学名叫多花蔷薇,属于蔷薇科的一小类,因此人们就习惯将多花蔷薇称为野玫瑰,就是说,多花蔷薇实际就是野玫瑰。
但《中国财富》记者了解到,玫瑰和多花蔷薇,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玫瑰拉丁名学名为Rosa rugosa,属于蔷薇亚科的落叶灌木,因枝秆多刺,故有“刺玫花”之称。
多花蔷薇拉丁文名为Rosa multiflora Thunb,又称蔷薇、野蔷薇,属于蔷薇科、蔷薇属,是落叶蔓性灌木。
蔷薇科中的花种有几百种之多,但最为出名的是玫瑰、月季和蔷薇,被称为“蔷薇三杰”。人们习惯把花朵直径大、单生的品种称为月季,小朵丛生的称为蔷薇,可提炼香精的称玫瑰。因此,玫瑰属于蔷薇科的一小类,但不是所有的蔷薇科植物都可以称做玫瑰或野玫瑰。
玫瑰和蔷薇二者是同科同属的姊妹花,形态上有近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常常搞混,但二者的区别是较明显的:一是枝条不同。玫瑰直立,枝上多刺和刚毛;蔷薇茎干细长,枝条蔓生或攀缘多刺。二是叶片不同。玫瑰小叶为5~9片,质地较厚,叶脉凹陷,叶面多皱纹,叶背附有一层白霜似的柔毛;蔷薇小叶较多,一般为7~9片,叶缘有齿,叶两面有柔毛。三是花朵不同。玫瑰花单生或簇生,每年5~8月只开花一次,香气比月季、蔷薇浓,花柄短,花径约3厘米左右,花多为紫红色,有单瓣和重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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