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洪立波认为,政府部门对地下管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直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在地上,建设一个鸟巢水立方之类的地标十分引人瞩目。而对于地下管线,很少有地方的政府做过普查,更不用说日常维护了。”
权属不明晰导致管理混乱
在“4·1”事故中,发生热水泄漏的是支线管道,其日常巡检维护究竟应由谁来负责?
热力集团称,事故支线产权属于开发商,按照惯例,支线应该由开发商和物业来负责日常巡检和维护,热力集团只是协助。物业则表示,他们只负责大厦地下室热力站到各户之间的二次管道维护,对于支线这样的一次管网,应该属于热力集团维护。
“权属不明晰,管理就混乱,日常维护更存在问题。”洪立波说,地下埋设的水、电、气、热等不同管线分属不同的权属单位,缺少一个能够全面掌握地下管线数据的管理部门或企业。而在一些支线和二级入户管网,又存在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管理、权属、维护之争,导致一些终端入户管网维护不到位等情况,加大了管道事故率。
此外,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地下管道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进行专门规定的,只有2005年施行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也只是建设部(现住建部)的文件,对其他部门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2007年前后,洪立波等专家曾参与讨论《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最终也形成了意见稿,但至今依然没有下文。
洪立波认为,在市政、水务、通信等几家统管部门之上,应该由政府协调,建立一个统一的地下管线监管机构,解决分管单位太多,管线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同时,应该立法规范地下管线管理。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找问题,排除隐患,同时与有关部门协商,特别是公共领域的责任要尽快划分清楚。”日前,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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