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军荣”: 咱请不起私人保镖啊
有多少“郑民生”对孩子虎视耽耽?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我们的学校是脆弱的。武林高手胡琼当上私人保镖,一名姓刘的民营企业老板以月薪万元聘请他送6岁女儿上学放学。企业老板有钱,请得起私人保镖,但更多的孩子呢?难道他们每天都要经受被砍杀的危险?
给孩子一片安全的天空,这是社会的基本底线,这是对政府的最低要求。可事实上,孩子生活的空间太不安全了。每年孩子死于交通事故的不计其数,死于溺水的不计其数,现在就是在上学期间,连校园也不得安宁了。“郑民生”们随时都可能光顾校园,随时都可能用他们的手沾满孩子的鲜血。
网友“霍青桐”: 在学校安监控系统吧
2001年6月8日,日本曾经发生一起与“南平杀害小学生”事件极为相似的案件。案件同样在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震动,此事发生后,日本教育机构采取了几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学校在校园公共区设置摄像监控系统,增设保安员,随时对有嫌疑进入者采取措施。
强化小学生集体上学的措施,使小学生上下学途中能够始终在教职员的监护之下。此外,还设立了“儿童110”救助电话,地方志愿者团体协助校园保安等措施,在我以前所在的那座日本的城市,市教育委员会的职员们会在上下学时开巡逻车在学校周围巡逻,提供保护。这些措施,虽然繁琐,但由于执行认真,效果显著,至今,日本已经多年没有发生类似事件。
著名律师郝劲松: 应该对校园安全立法
郝劲松,著名维权律师。参与多个重大新闻事件诉讼,是南平校园惨案的受害学生家长的维权律师。他认为——对校园血案,首先要注重防范,学校应配备专业的保安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慑的作用,对坏人形成心理威慑,让他不敢去了,看到警察降低犯罪欲望。学校的门卫没有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你为什么没有拦截住陌生人?另外就是你学校的防范不力,学校本身就是不安全的。另外还应该积极实施校园安全立法。如我们现在要对汽车制定的“危险驾驶罪”,防患于未然。
全国中小学生的安保措施应当有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都过于虚无飘渺,没有明确学校应该做什么、当地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来保护学生的安全,所以应当立法以保障安全。其次应当尽早实施国家赔偿,政府、学校不管是哪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国家援助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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