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到的是《公务员法》,涉及到引咎辞职的,这些我们看一下法律法规和规定。还有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还有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成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东山再起。这个您理解,这是一个模糊的标准,还是一个比较清晰的标准?
王锡锌:
应该说这个规定,我觉得刚才特别强调了一点,实绩迹突出,这里面实际上是可以延伸出官员在被问责以后,复出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要有实绩,而且还必须是突出的。
另外,符合了这一实绩以后,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请注意,这里有关规定其实是我们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的工作条例,那就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公示,这四个可能是最主要的程序,所以我们刚才看到,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条件和基本的程序,我们在进一步的实行中,其实就是如何把这些基本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化。
主持人:
王教授,咱们不妨借着一个是黑砖窑,一个是瓮安事件中被撤职的这两个干部,他们的命运,我们不妨看一下,他们怎么处理他们而引发的一些争议。
(播放短片)
解说:
王振俊,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两年前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如今,他再一次成为了新闻人物。
大槐树网,洪洞县当地的网站,王振俊多次以县长助理的身份出现在这个网站的新闻报道中,其参与的会议主题多与环保、工业相关。这是该网站曾于2008年3月11日登载的洪洞县“蓝天行动启动动员大会”的一则新闻,当时报道清楚地写到:“县长助理王振俊同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被撤职后没几天,王振俊便以县长助理的身份开始了工作。但是在洪洞县政府网站上,记者并没有查到关于王振俊担任县长助理的任何文字资料。
正当网友对这起黑砖窑官员悄悄复职的事件议论纷纷之时,短短一天之后,公众又收获了另一个意外。王勤,贵州瓮安县原县委书记,因在瓮安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而现在他的身份是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披露此事的同样并非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公示,而是一篇相关报道。
本月中旬,聚焦瓮安事件的《新群体事件观》公开出版,作者刘子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他在去年9月底至10月初赴瓮安采访原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其中提到,“那次访谈后,王勤也和刘子富建立了信任,之后,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上班第一天就给他打来了电话”,报道没说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的具体时间,但可以推测的是,距离其被撤职应该过去不久。
短短两天,两位官员复出的新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官员复出机制的讨论,两位官员同样在震惊全国的问责风暴中下台,时任洪洞县副县长的王振俊对黑砖窑事件难辞其咎,而作为当地父母官的王勤在瓮安事件发生时,竟然未到第一现场处理。
但是,两位官员并非一无是处,洪洞县组织部部长认为,王振俊“对于工业特别熟悉,这样的官员不用就是浪费人才”。而在记者眼中,王勤也是一位“不打麻将,不进舞厅的学习型官员”。关于他们的复出,洪洞县领导说,王振俊“只是协助相关工作,组织部并没有对其进行过行政任命”,而王勤复出的新闻报出后,当地政府还未做出任何回应。
其实早在去年3月,同样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临汾市尧都区原副区长段春霞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复出,引发了广泛争议,最终迫使临汾市委取消了该任命。
官员“复出门”事件的一再出现,让我们困惑的是,这些官员复出之路为何如此之快,他们凭什么复出,对于他们的重新任用,又遵循了什么程序,对于这些问题,公众期待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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