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枚生拿着迟到25年的无罪判决书。
钟枚生:我的无罪判决书迟到25年
上世纪60年代因“集体盗粮罪”服刑10年,去年发现1985年已被平反;现向法院提请国家赔偿
钟枚生 1942年出生,湖南沅江农民,曾是大队的仓库保管员,50年前卷入集体偷粮案,被判刑,一直生活在“劳改犯”的阴影里。
■ 对话动机
8月21日,钟枚生再次去沅江市法院,询问自己所提请国家赔偿的事宜。
钟枚生曾于1960年,因“集体偷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认为自己没罪,在此后的50多年里,不断提起申诉,一直未果。直到去年,钟枚生在沅江市法院查档案,意外发现自己早在1985年,已被改判无罪。欣喜之余,他为自己多背负25年“劳改犯”的称呼而悲愤,遂向法院提请国家赔偿。
钟枚生认为自己一辈子活在“劳改犯”的阴影里。他说自己好强,但很多事情,他都输在了这个身份上。
“我看到他每天不停地唉声叹气,这是他的心病。”钟枚生的小儿子钟天安说。
钟天安是在2010年4月12日,陪父亲到沅江市法院查档案时,发现一份1985年的刑事再审判决书,判决书宣告钟枚生无罪。而在1960年,他因“集体盗粮罪”获刑10年。
“如果早点看到这个无罪判决书,也许我后半辈子就要换个样子了。至少不会被人歧视、被人欺负。”已经69岁的钟枚生感慨道。
“50年没停止申诉”
新京报:去年4月发现自己的无罪判决书,为什么最近才递交申请赔偿?
钟枚生:当时就递交了,但法院一直没有回应,8月2日是去再次递交。
新京报:听说你从1960年入狱到现在,一直在申诉?
钟枚生:50年了,我没有停止申诉。从进监狱开始,我就开始写材料,但是一申诉就被批斗。到了1963年,一个分队长看了我的材料和档案,相信我是冤枉的,就支持我申诉,后来也没有结果。
新京报:出狱后还做过努力吗?
钟枚生:有啊,我找了平反办公室,他们让我等,一等就是几十年。后来我结婚了,有了6个儿女,他们要读书、结婚,操心的事情多,我的负担也很重,没有多余的时间,不像以前那么积极了。
新京报:后来为什么又申诉了?
钟枚生:等我最小的儿子也结婚了,我就没什么负担了,可以再申诉了。而且有一件事情激到我了。2008年,我跟邻居争宅基地,已经争了好几十年,是历史问题,有一个镇里的干部过来调解,他说我是服刑人员,不该多事,我一下就恼火了,觉得这么多年人人欺负我,瞧不起我,我一定要证明自己无罪。
“没盗粮,被判10年”
新京报:50年前,你们大队为什么说你偷粮?
钟枚生:1960年,我是大队里的基层骨干民兵和仓库保管员。我们生产队长,姓冷,年底的一天,他让我和另一个社员转移几百斤粮食,堆到别的地方,后来公社就说我参加了“集体盗粮”。
新京报:你不知道当时的转移就是偷粮?
钟枚生:当时是队长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也不知道转移的粮食要干吗。
新京报:1985年的刑事再审判决书上说,你分得不多,且因生活困难,可不以犯罪论处。当时你到底分没分到粮?
钟枚生:我一颗粮食都没拿。和我一起运的人可以证明,但他们都怕被卷进来,现在去找,他们肯定不会给我作证。
新京报:“转移粮食”的事情怎么被发现的?
钟枚生:那时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人们饿的受不了,有45户社员利用送粮之机,盗粮1512斤。公社发现后,开始追查。
新京报:怎么会追查到你?
钟枚生:他们说我是保管员,必须负责,把我抓到公社食堂去审判,公社社长说我们家的成分是贫下中农,不好判,他们就把我父亲的成分改成了“地主”。
新京报:当时怎么判的?
钟枚生:当时认定那45户社员盗粮,是因为我盗粮的行为所引起,判我10年。
新京报:是这样吗?
钟枚生:当然不是。1985年的刑事再审判决都认定了,说那是生活困难时期群众自发性的盗粮。
新京报:当时审判,你没为自己辩护?
钟枚生:说过啊,但他们刑讯逼供,给我戴手铐,问我招不招,不招就把手铐紧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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