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沙龙侧记
这几乎是北京几十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然而热的不仅仅是天气,还有众多医疗企业和NGO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的热情。2010年7月29日,诸多来自国内外医疗企业的CSR代表、市场及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以及NGO组织代表齐聚融创传播机构《行动CSR》杂志编辑部,充分交换各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看法,交流来自各方的心得经验,并探讨未来进一步通过融创传播这样的代理机构进行深层次合作。
作为活动的组织方,融创传播机构介绍了《行动CSR》杂志以往刊登的医疗领域CSR项目,包括礼来、杨森、阿斯利康、拜耳等多家知名企业在防艾、盲人、残障人士、母婴健康等领域的服务项目,可以看到的是,越来越多企业的CSR项目具备了可持续性,并逐渐区别于以往单一的项目。
与会者一起分享了由首都医药行业社会责任研究课题组出具的中国医疗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该报告从责任意识、质量安全、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等多个层面来为中国医药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分。调查结果显示,在160多家被调查的医药企业中多数企业相对在产品质量、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比较注重;而在股东责任、社会责任意识方面还有待提高。在企业社会责任层面,有意识设置相应的部门的企业还不到被调查企业的一半。
明确立场 注重沟通
从与会的NGO代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大家均对企业如何选择CSR项目及NGO组织合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企业与NGO组织的合作,首要面临的就是立场问题,即企业与NGO由于各自立场的不同,从而导致各自的需求点存在差异。这就导致在双方沟通及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诉求差异导致大家的目标不能完全达成一致,这就会出现不合拍的现象。来自拜耳医药公司CSR部门的部门经理原博雍先生首先同与会者分享了拜耳在CSR领域的成长历程及与NGO组织的合作原则。
2001年,拜耳公司开始规划自己的第一个CSR项目。而在当时,CSR在中国还属于一个新兴事物,大家都处在一个摸索的阶段,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例子。拜耳发现,现实问题是很难有一个合适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能与公司的业务充分结合,于是他们选择了当时比较明显、相对容易推动的项目——艾滋病防治。正是通过在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一段时间后,拜耳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慢慢也就摸索出一套适合自身业务模式的CSR操作经验,并开始逐渐介入其他与公司业务结合力度更为紧密的项目。
原博雍还介绍,拜耳选择NOG或者CSR合作伙伴,当前首先要考察的就是看项目本身是否能与公司的企业战略相契合。拜耳认为,不管是在未来5年、10年还是 20年内,只要能够最终与拜耳的企业战略或市场目标达成一致,就可以认定这是一个好项目。虽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花成本去寻找一些基金会或者NGO组织,才能找到方向正确、定位准确、沟通有效的机构、但是这个过程是必须经历并值得投入的。通过这种方式找到合作伙伴以后,一部分非必要性支出会节省下来,可以支持到更多其他的项目。
而同为全球知名的医药企业—— 诺华制药,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层面则是更专注于企业本身领域的项目,立足于自身的行业和专业做了很多援助计划。比较著名的当属诺华公司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的格列卫全球患者援助项目。简而言之,就是诺华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免费向中国低收入的白血病患者人群提供药品,而此项目现已成为中华慈善总会目前最大的慈善项目。
来自NGO组织的代表对此也给予了充分的说明。中国红十字协会光明天使基金主席杨福梅女士今年已经年届70,她在美国生活多年,深知美国慈善机构的运作模式。杨主席介绍,在当前美国的企业中,其公关部门下面通常会有一个慈善单位,公司会从每年收入当中,拿出一个百分比专门用于慈善事业,并且企业会同时找几家慈善机构一起合作。每年给NGO部门一定的拨款,这个过程特别划定了善款的使用范围并有专门的资金来保证每年都有固定的计划可以付诸实施,甚至五年计划、十年计划。
在杨女士看来,目前中国的企业和NGO的深度合作还比较少,彼此沟通与联络并不是很多。类似嫣然基金和壹基金本身拥有不少资金的基金会还尚属少数,而更多的草根慈善基金就面临着非常现实的资金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资金支持作为基础,基金会将会做得非常辛苦,如果做,也只是量入为出的做,而不是按照慈善机构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慈善在国内近十年有了突飞猛进地进步,更多的组织、企业和年轻人都已经参与进来,这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来自医院领域的来宾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道培医院社会服务部的陈钟璇看来,NGO和基金会在思想上有时会有一些较为激进的自我误导,会对企业抱有的期望值过高。她谈到,“很多NGO组织在自我意识中,恨不得全世界跟我一起做慈善!”而慈善机构的方式,首先应该是你在做,你慢慢地影响一群人,你就成功了,没有必要强求别人跟你一起做。
陈钟璇还认为,作为基金会,首先要学会引导并发动别人,在跟企业沟通的时候,应该先明确自己的资源,并在充分了解企业情况、计划和项目的前提下,进行有效沟通,是在充分介绍自己项目的同时,激发企业的潜力和想法,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合作。“讨论社会责任的时候,基金会更应该跟企业分享在项目当中,能够为他们带来什么,我认为这是一个谈判最基本的规则。“陈钟璇讲到。
作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宣传活动部的副部长,徐彬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NGO组织应该与企业共同设计合作项目,而不是将工作重点放在宣讲我需要什么,从而希望得到捐增。企业有自己的CSR理念,NGO的项目应该与其理念相结合,并一同努力,才可以为企业和受众群体提供更加需要的专业服务。
国际助残组织支持部总监李红认为:跟企业合作,首先是要做好自己的专业,这是立足之本,而跟企业合作的时候,也要尊重企业的选择。国际助残组织,就是一个把自己定位为长期发展型的公益组织。在她看来,一个成熟的企业,应该是把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之中。而社会责任分为三个部分,政府、企业和民间服务机构。在中国的慈善事业,政府和企业占据主流的位置,一些民间服务机构还没有完全凸现他们的角色。民间服务存在的作用就是补充。补充因为政府政策暂时无法覆盖,企业又没有能力做的环节。而NGO组织可以联合并利用政府的政策,以及企业的资源更好地覆盖目标弱势群体。
北京光华基金会,隶属于一家企业自办的基金,该基金会很注重独立性与专业性。其创业部项目官员雷祺在回忆起一次与企业不成功的合作时谈到,他认为失败的原因是企业对于基金会不够尊重,我行我素。以雷祺的经验来看,企业与NGO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也是可以促成双方顺利合作的非常重要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