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颁布仍难乐观
对于《动物保护法》的专家意见稿(以下简称《草稿》)在6月份完成这一时间表,常纪文非常肯定。但是谈及何时能最终通过施行,他则表现得相当谨慎。
“我们能做的只是将《草稿》的专家意见稿提交有关部门,其他的则不好说。”作为中国最早、最系统的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者,常纪文表示,他之所以对于《动物保护法》近期的通过施行并不乐观,原因是“对于这个问题,社会分歧还很严重。”常纪文说,无论是对于动物福利保护,还是相关的立法工作,最终还是要结合中国国情一步步地来。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社会普通民众表示,“动物保护法”这一概念“太前卫了”,他们说,中国的社会现状是“人的福利都还没有完全解决,何谈动物福利?”
除了对于社会舆情的不乐观,立法之后,在执行环节能否落到实处,也是学界的担忧。中国《动物保护法》研究项目的支持方之一——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的中国代表周尊国对本报记者说,在这一项目中,他接触到的很多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方面的专家都对《草稿》的近期通过施行不抱希望。“他们担忧执行力,如果法律出台,但执行层面无法保证,会比不出台还要糟糕。”周尊国说。
到底是怎样的法律条文在挑战民众对于《草稿》的接受程度?常纪文不肯透露《草案》的太多细节,但他举例说,对于与人类接触最为密切的伴侣动物和农场动物,这部法律都有亮点。比如伴侣动物,规定禁止或限制消费猫和狗;在猫和狗的大脑中植入芯片以防止其主人将之遗弃;所有的猫和狗都要做绝育手术。对于农场动物,则鼓励散养,并对其在屠宰和运输环节提出相应的福利要求。
多重问题待解
常纪文说,就中国的动物立法而言,除了前述民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外,就法律制定本身,比如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动物保护立法体系构建、动物保护监管体制、机制问题,动物保护与国际贸易协调等,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中国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吴天玉表示,动物保护法面临的困境,最终的根源在于多种社会力量经济利益的博弈。
周尊国认为,作为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其一些细节可能不一定制定到位,还需要后续细则来进一步完善;如果执行,由哪些部门负责?相互之间职能如何划分?在执行过程中,会否有腐败现象?如何解决?这些是他担心的问题。
莽萍认为,通过立法来加强动物福利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将由一部法律化解。她建议,《动物保护法》必须由公众参与制定,一旦出台,其执行应该由政府、NGO、特别为监督动物保护执法而设立的社会伦理委员会和社会志愿者等来自多方的社会“公权力”进行联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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