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物保护立法,我已经呼吁了22个年头。”
5月18日晚,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孟祖村的一座农舍,ARB动物之友(以下简称ARB)会长吴天玉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如是说。这座农舍是ARB的动物收容基地,目前以救助犬类为主。吴天玉说,20多年来,她投入到动物救助上的资金已经有300多万元。
尽管吴天玉和ARB已经倾尽全力,动物收容基地也已经搬了4次家,规模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被遗弃和虐待的动物送到这里来”,吴天玉说,动物有此遭际,根本原因是在于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
ARB只是一个个案。在本土动物保护NGO里,吴天玉的观点被普遍认可。
吴天玉们多年的等待和期盼眼下终于有了眉目——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草稿完成在即。
《动物保护法》提上日程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常纪文对本报记者透露,《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建议稿将于6月份完成,其后将通过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同时组织专家研讨,年底将讨论定稿上报相关部门。
常纪文介绍,《动物保护法》由社科院法学所牵头,联合了国内多家名牌大学有影响的法律研究学者共同起草。他还透露,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教材也在写作中。
记者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显示,目前肉类食物消费已占据中国食物零售市场的第二大份额,中国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食用肉类生产国,包括肉制品生产在内的中国动物产业急速膨胀,而中国目前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戚道孟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存在缺陷,过度强调了野生动物的“资源性”,关注的仅是濒危、珍稀、重点保护动物,缺乏动物保护多样性的规定;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制度也不合理;常纪文认为,《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虽有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但其条款制定的出发点是环境卫生保护、食品安全等,且法条较为零散。
整体看来,不论是法律法规,还是一些部门、地区的规章,动物保护相关条款十分有限,很多内容仍属空白,比如相关宠物的保护和管理,农场动物在运输、屠宰运输中的条件要求等。
常纪文介绍,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开始运用动物福利条款限制或禁止从某些国家进口肉产品,设置“动物福利壁垒”,这是中国虽然是肉制品产量大国,但出口却趋近于零的根本原因,尽快实施动物保护立法也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与此同时,中国民众对于动物保护也开始具有了越来越多的热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莽萍向本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每逢“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相关的议案、提案来关注动物保护,这一话题也开始引发媒体关注。“《动物保护法》关乎动物保护,也关乎普通民众的情感保护。”莽萍认为。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呼之欲出。“根据中国的立法模式,有必要制定一部关于动物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常纪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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