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侃:地震后,灾区就立即开始了搜救幸存者为第一要务的“生命救援”,同时来自四面八方的“物质救援”也源源不断运往灾区。但我认为,对地震灾区实施“心理救援”也特别重要,只有三种救援同步进行,才能达到最佳的救援、救灾效果。灾后不仅需要生命救援、物质救援,也需要长期的心理援助。
政府是灾后心理援助的主导者。政府主导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通过政府立法的形式,很多自然灾害多发国家都为预防自然灾害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法令。日本是地震多发国,早在1961年就出台了《灾害对策基本法》,之后陆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构成完整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其中明确规定了心理援助在灾后援助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在修订的《防震减灾法》草案中,将心理援助纳入了灾后救助的范畴,这也是“心理援助”第一次写入中国法律。可以预见,这将有力推动灾后救援从物质层面跃升到精神层面。其次,政府主导还体现在机构组织形式、心理援助的具体实施、危机干预人员的筛选、政府对灾难后心理援助研究的资助等多个方面。
非政府机构是灾后心理援助的支持者。自救、政府救助和民间救助是灾后救助的三个主要途径。日本最近20年来在应对地震灾害中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其中重要一点,就是不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的行政力量和自卫队援助的“公救”,民间团体也要团结起来,互助“共救”。在美国,非政府组织是灾后心理援助的主要力量。很多非营利机构也积极参与灾后的心理服务,包括美国红十字会、各大学的医学院、心理学系、社会工作系以及教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红十字会组织在灾后援助中占有特殊地位。美国红十字会1990年正式开展灾难心理援助项目,被列入联邦应急计划。红十字会积极与社区机构和个人结成网络,提供协调服务,并签署协议,提供无偿心理救助服务。由于大规模的灾难并非经常发生,往往带有很强的不可预测性,这就决定了志愿者在灾后心理援助中的特殊作用。为此,必须在平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数据库,以便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并迅速到位。
中国经济时报:请问对灾后心理援助启动了哪些研究?您认为符合中国国情的灾后心理援助模式是什么?
张侃:严重灾害后的大规模心理援助在我国是一个新的课题,对我们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课题。地震发生后,中科院在党组的指导下,立即启动了一批抗震救灾应急项目,给予了很大的投入。我们所承担的是心理学方面的工作。按照国际上对灾后心理援助的经验和心理学科学原理,我们设立了5个主要的研究方向:1.地震灾害对人的认知和决策的影响;2.地震后群众的集体心理状态和社会稳定的关系;3.对受灾重点人群的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4.孤残儿童的心理损害的特点和应对;5.生理心理学技术方法和祖国医学方法在心理干预中的应用。这五个方面的研究都获得了预期的成果,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些科学论文、向中央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总结出了一些可行的模式、方法和技术。同时,我们还在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支持下展开了灾害对人的工作绩效、对老年等特殊人群的影响机制等方面的研究。通过我们设立在灾区工作站的服务工作,还总结了适合各类情况和人群的心理援助模式。这些工作,为建立我国的灾害心理提供了理论准备。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众多,自然灾害频发,减灾救灾的工作不容放松。其中,心理援助也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主导、规划明确、科学合理、专业队伍与自愿队伍互相配合,以自愿队伍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国家的心理援助系统。具体,我认为,要从四个方面来加强灾害心理援助的工作。第一,在立法和制度层面的工作。这个方面已经有所开展,还需要更多的工作。第二,通过对全民进行心理健康促进的教育,使得国民掌握最基本的应对灾害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使得他们能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更好地自救和互救。第三,建立全国的灾害心理援助队伍数据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在必要时组织派出。第四,继续投入对灾害心理学的研究,为科学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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