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列出了171条汉语新词语选目。“医闹”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新词被收列入册,并得到了官方的权威诠释。报告把医闹解释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行为特征是“专门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然后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事成后与当事人分红”,并特别强调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
2006年底,深圳龙岗区某医院疑因一病人意外死亡,被死者家属纠集上百医闹冲击医院,医护人员人人自危,医院因此向医护人员发放头盔、棒球棍等器具用以自卫;2007年夏,同样疑因医院致病人意外死亡,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食堂遭上百医闹洗劫。医闹引起的群体事件唤起了全社会对于医疗纠纷、医患关系等系列问题的共同探讨。
新近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针对医闹问题留有篇幅:“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4月14日,宝安区卫生局和宝安公安分局联合下发《关于警医联合处置因医疗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通知》,界定了“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等九种医闹行为,针对这些医闹行为,情节严重者可以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宝安区法院、司法与卫生三方联手建构的“三方医疗争议案件庭前联调机制”方案也即将脱稿,此举将大大压缩医闹的生存空间,更快速、高效地解决医患纠纷。
23岁的小彭并不讳言他的医闹经历,他参与过三宗医闹事件。这名年轻人名片上的头衔是深圳某讨债公司的“骨干”,按照上面的业务介绍,他的是“正职”是“清理债务”,根据“行规”,公司讨到的钱将与委托人按照三七或者四六不等的比例分摊。“主要是针对企业收不回的死账、坏账,我们按照自己的方法帮他们讨回,能讨回多少是多少?我们不去讨的话,他们可能一分钱都收不回。”
小彭所参与的医闹事件中,最让他有“成就感”的从医院身上“闹”到了20多万的赔偿,公司从中得到11万的抽成。
“我去医院讨过3次钱,两次是中间人介绍的,一次是家属找上门联系。”小彭告诉记者,向自己供职的讨债公司在深圳比比皆是,报纸广告上就可以找到联系方式,街上也有很多讨债公司的小卡片:“要联系上讨债公司很容易。不过总的来讲我们公司的主业不是医疗索赔,有一些主打医疗索赔的公司、群体或者同乡会,他们的信息渠道可能更广,出击也更主动。”
小彭详细向记者解释他一再强调的“方法”:“讨债、要钱都需要技巧,要面对不同的对象对症下药。跟医院要钱和向私人讨债不同,这种单位不怕你‘硬’,所以我们一般打‘感情牌’,比如找一些妇女到医院哭哭啼啼,烧纸钱、放鞭炮、拉横幅、贴大字报,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就在门口闹,反正目的就是向大家宣传我们受害的身份与角色。医院总是要开门做生意的,也要讲口碑。这些方法很容易把他们拉到谈判桌上。”
小彭进一步透露,配合一次医疗索赔的过程,他们出动的人员配置包括熟悉相关情况的“总策划”、谈判技巧出众的“谈判专家”、参与造势的“群众演员”几人到几十人不等,每人每天的人力成本在50元到100元之间。在他们这群执行“团队”之上,总部甚至还配有律师等高端顾问资源,“执行”任务时整个“团队”还时刻与“总部”保持即时沟通:“要确保我们的行动在合法的范畴之内,不出乱子。”小彭认为他“闹”得有理有据:“我们是在帮患者争取利益。”
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的林医生是另外一种看法,他认为患者或家属与“职业医闹”打交道“不明智”、“很危险”。林医生从事医政工作达11年,这让他对医闹有所认识:“医闹群体的人员十分复杂,一些是社会闲杂人士,有些甚至就是黑社会。”林医生举了一个例子,之前有一位患者在医院产婴,婴儿因为某不可抗的先天疾病正常死亡,患者纠集一群医闹来闹,索要巨额赔偿,这一不合理要求被医院拒绝,但最后还是给了她几千元的人道救济金,当时患者神情黯然,坦言根据口头协议,这几千元还不够支付给医闹,自己还得自掏腰包倒贴:“患者和医院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处理纠纷,但是如果搭上医闹性质就变了,请神容易送神难。
通过与宝安区多名基层医务人员的交流,记者为医闹在宝安的出现与滋生梳理了一个脉络———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陆续零星出现;2002年开始泛滥滋生,到2007年则规模涌现。自由撰稿人枫子认为医闹队伍的“壮大”与社会经济思潮的演进形成暗合:“某种意义上这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市场快速发展的一种侧面体现。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国内针对特定领域的代理服务行业大量涌现,比如代理注册海外公司、代理注册商标、代理报关、代理讨债等,这类型从业人员针对性强,专业资源较充裕,能实现生产效率上的大幅度优化,与委托方达成双赢。医闹的通过提供人力、模式、谈判技巧等方面的便利与优势,换取代理所得的佣金利益。当然,这是一种不当的利益,但市场是开放性的,利益、利润可以让一些人不择手段、无孔不入。”
“一次医疗索赔的过程,出动的人员配置包括熟悉相关情况的‘总策划’、谈判技巧出众的‘谈判专家’、参与造势的‘群众演员’几人到几十人不等,每人每天的人力成本在50元到100元之间。总部甚至还配有律师等高端顾问资源,确保行动在合法的范畴之内,不出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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