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为何变成保密局。”这条评论对于站在舆论风口浪尖上的黑龙江环保厅来说,无疑是种深刻的讽刺,但回顾过去可以发现,充当过保密局的环保局,这可不是第一家了。
前天,江苏盐城拆除了第34家化工厂,原因是为了彻底解除今年年初发生的水污染困扰,这起造成了数十万居民断水的盐城重大水污染事件曾让全国震惊。排放污染源的企业环保记录劣迹斑斑,偷排污水并非一两天的事了,事发前一年,就曾被政府列入限期关闭搬迁的黑名单中,而当地环保部门对这一切的反应仅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该企业的关闭处置迟迟没有实施,让这样一个排污大户居然连续多年评选为盐城市“十大标兵”企业。
上周,阳宗海砷污染案刚刚审理完毕,这起轰动全国的砷污染案去年曾一度造成当地2.6万人的生活用水受到威胁,事发地的排污企业拥有3条涉砷生产线,却建造在水环境敏感区域内,距离阳宗海仅1500米,这个明显违规的企业在2002到2008年间,因违法排放被6次处罚,却能依然存活下来。当地分管环保的官员在面对媒体的时候,要么表示对污染原因不知情,要么表示不方便说,保持缄默,对于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的这种关系,有人形容称,看见老鼠不捉的猫。《西安晚报》就曾发表评论说,不知情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极有可能钻法律的漏洞,从中渔利,拿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企业的经济增长。
对于企业、政府和环保部门之间微妙的关系,时任国家环保总局潘局长的潘岳曾在2005年举行的财富全球论坛上的演讲中这样说到,环保的板子不够重,不够狠,有时甚至落不下来,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扭曲的发展观,要让环保的板子重起来,关键在于规范地方的行为。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眼中,一些企业在污染破坏地方的环境财富的同时,却也给地方带来了真金白银的效益,拉动了地方的GDP硬指标,这似乎成了一场皆大欢喜的交易,尝到甜头的地方政府自然愿意以牺牲环保的代价成全政府财政稳健的收入。
在山西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93.31%的受调查普通民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但接受调查的91.95%的市长、厅局长却担心,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可见,地方经济发展与环保之间的摩擦已经开始让地方政府感到焦虑。在上个月举行的全国环境执法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在各地都在力保经济增长的形势下,环保的理念有可能又被束之高阁,甚至有地方高官发出询问“环境监管的尺度是不是要放松?”
面对政府和企业同握的一杆的经济秤,环保部门也感到自身所处的尴尬角色,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曾经在接受《新闻调查》记者采访时这样自嘲。
刘向东(山西省环保局局长):
环保是什么呢?没有枪,没有炮,只有冲锋号,只会吆喝,它这个猫呢,是地方政府养的猫,它这个猫能不能捉耗子,捉几只是由政府说了算,不是环保部门说了算。
主持人:
好,我们来连线一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的教授,他同时也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常务理事王灿发教授,王教授您好。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
您好。
主持人:
刚才我们通过短片也知道了,现在环保部门是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就是这么个现状,地方的环保部门跟地方财政之间是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就想,如果把环保部门给独立的拿出来,会不会就解决问题了?
王灿发:
拿出来也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因为现在的我们《环境保护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都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地方人民政府怎么对环境质量负责呢?它应该通过一个具体的部门去管,不可能市长都直接管一个东西,所以它还是需要一个环保部门的,那个观念就是,能不能把环保让它有一票否决权,比如像这个地方的领导有没有成绩,你说市长、市委书记在这个地方干出成绩没有,应该考核它环境保护搞得怎么样,如果考核它这一点,作为一票否决的,只要没搞好你就不能升迁,他肯定就支持环保局长,所以关键的问题在这儿,不在于环保局能不能独立,由上面管还是由下面管的问题。
主持人:
王教授,您支了一个很好的招,但是我们知道您参加过一些环保法律的起草,为什么在我们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没有把这个好办法,用法律的方式给它制订进去呢?
王灿发:
咱们国家的法律往往都写得很粗,比如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就只写这一句,但是它没有进一步地写怎么来负责,实际上这种负责应该包括很多的内容,地方出了环境污染事故要追究你这儿的领导的责任,这儿的环境污染不达标,该升迁的领导GDP再高,也不能让你升迁,还有这个地方治理污染应该是由你政府来出钱,你不出钱也是没有尽到责任,就是要给它一条一条的规定细才行,现在我们的法律都规定得太粗,仅仅有原则的规定,到时候就没法操作。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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