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下一步将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梳理当前饮用水安全保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近期,将加快《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抓紧组织修订《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水质管理、应急供水、二次供水等方面的制度;加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水源环境质量、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导则等标准,尽快出台水源编码、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修订完善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质量标准。加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予以研究。
已解决187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
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2011年,全国解决了5560万农村居民和83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显著改善。“十一五”期间,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华侨农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砷病区、血吸虫疫区等涉水重大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中重度氟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解决了4.5万所农村学校187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40%提高到58%,供水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但是,报告同时指出,目前,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供水设施仍较为薄弱。目前,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受益比例还不高,除原调查评估核定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外,由于部分地区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早期建设工程老化报废、移民搬迁等原因,又新增了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这些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已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五年内全部解决,任务比“十一五”更加艰巨。
到2015年新增供水约400亿立方
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到2015年,全国新增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260亿立方米左右。
据介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保护和管理。合理规划与布局饮用水水源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加强重要水源工程和备用水源建设,到2015年,全国新增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260亿立方米左右。
此外,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加大跨省和跨流域调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协调力度。到2015年,基本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逐步开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检查和评估,尽快编制完成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一源一策”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左右。加强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尤其是加大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通过水源安全防护等工程建设,有效防治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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