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敏治疗(desensitization)是特异性免疫治疗(specificimmunotherapy,SIT)的俗称,最近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该疗法命名为特异性变态反应疫苗治疗(specificallergyvaccinationtherapy,SAVT)。由于哮喘病是一种过敏性疾病,所以SAVT可以取得较好的疗效。SAVT是在确定患者的变应原后,将该变应原配制成不同浓度的制剂,剂量由小到大递次给药的一种治疗方法,通过让哮喘病患者反复接触来提高对此类变应原的耐受性,当再次接触此类变应原时,不再产生过敏或症状减轻。该疗法用于哮喘病治疗已有90年历史。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由于该疗法可能激发严重过敏而一度受到冷落,1997年WHO根据欧洲变态反应和临床免疫学学会关于SAVT的总结报告,肯定了SAVT对哮喘病具有预防发作和病因治疗的双重意义,且疗效持久,副作用少。最近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也把SAVT归入哮喘的治疗规范之中,在目前以吸入糖皮质激素为主的哮喘治疗方案中,SAVT仍然占有一席之地。目前研究表明,哮喘病等Ⅰ型变态反应性疾病是由于免疫应答过程中Th1/Th2细胞比例失衡而导致的。SAVT可以通过调节Th1/Th2的平衡达到干扰Ⅰ型变态反应病程发展的目的。SAVT是迄今为止对哮喘等变应性疾病进行病因治疗的最有效方法,主要用于哮喘病、变应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的防治。
1 临床疗效观察
最近Malling和Weeks总结了200余篇与SAVT相关的资料后认为,SAVT不仅可以改善过敏性哮喘的症状,同时也可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和改善肺通气功能。Chman统计了近20年内17项关于SAVT治疗过敏性哮喘疗效的双盲对照研究,也证实了SAVT可以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气道反应性和纠正某些免疫功能紊乱等,其中有15项研究评价了临床症状的改善情况,13项肯定了SAVT对哮喘病的疗效,在2项否定的研究中有一项可能与治疗时间过短有关;有11项研究观察了气道反应性的变化,所有结果均显示SAVT可降低气道反应性,其中9项有显著性差异;所有研究中仅有2项研究观察了SAVT对迟发相哮喘反应的改变,均显示SAVT可显著抑制迟发相哮喘反应;有9项研究观察了过敏原皮试敏感性的改变,其中7项证实皮肤对过敏原的敏感性下降。以上的研究结果提示SAVT可以有效地改善哮喘的临床症状,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和抑制皮肤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尽管结果可能受到过敏原制剂的不标准化和定量不精确等因素的影响,但由于观察是在双盲对照下进行的,其结果是可靠的。
2 适应证和禁忌证
大多数变态反应学家认为SAVT的适应证应该和长期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是相同的,即缓解期的抗炎治疗(包括吸入糖皮质激素或色甘酸钠等)与SAVT可同步进行。
2.1 适应证 一般来说,所有已经明确变应原的哮喘病患者均是SAVT的适应证,特别是一些难以避免的变应原所诱发的哮喘患者,应早期进行SAVT。通常主张在哮喘的早期阶段进行,因为早期治疗可改变其自然病程,避免或减轻不可逆的气道炎症损伤。由于哮喘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可塑性较强,因此疗效优于成人哮喘。在制定治疗方案前应判断哮喘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结合全身情况进一步分析是否适合SAVT,并充分斟酌SAVT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风险。以下情况应考虑SAVT:①通过采用避免变应原措施或应用适当药物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或从变应性鼻炎发展到哮喘的患者;②需每日用支气管解痉剂控制症状者;③需常年使用抗炎性抗哮喘药物的中度哮喘患者。
2.2 禁忌证 以下情况不主张使用SAVT:①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②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严重心脏病或高血压者;③合并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Ⅲ型变态反应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患者;④由于SAVT有可能激发病情加重,哮喘病急性发作期禁用,病情不稳定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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