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退还挂号费4.5元,海淀居民陈女士诉至法院。301医院称陈女士应挂骨科,在挂号员劝说后仍坚持挂外科,且挂号单已注明不退,责任在陈女士一方。
陈女士诉称,今年2月,5岁儿子腿部疼痛有外伤。她到301医院就医。她说想挂“小儿普外”号被挂号员拒绝,她一再坚持才挂上,但号上被注明不退。
随后,普外医生建议陈女士先到骨科查看,陈女士到挂号处要求退号被拒。
陈女士认为,301医院挂号处不规范,作为挂号员,其职责只是收钱发号,其不具备医师资格,又没有处方权,不能对医生的诊疗情况妄加猜测,误导患者,甚至代替患者决定挂哪个科室。
她要求退还挂号费,赔偿450元精神损失,并要求道歉。
昨天,301医院代理人说,301医院分工较细,陈女士儿子的伤需挂骨科。陈女士要求退费没有道理。
该代理人说,挂号员得知其儿子有外伤,建议其挂骨科,看到陈女士一再坚持,与陈女士商量好挂出不退后,挂号员挂出普外的号。
该代理人说,根据卫生部门和医院的规定,挂号员有权指导患者就医。
301医院代理人还说,卫生部门规定,挂号的退号率不能超过2%,而医院规定,一个挂号员挂出去的号,一天内退回不能超过5个。
调解时,解放军总医院同意退还挂号费,但拒绝道歉。双方未调解成功。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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