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广告斥巨资丰胸
2006年初,东莞市虎门镇某日用百货店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声称其代理的××娜产品具有非凡的丰胸效果,“21天给你一个完美的胸部”。
市民陈女士一直对自己胸部平平难以释怀,当她看到该日用百货店的宣传资料之后不禁怦然心动。在该百货店店员的劝说下,她决定在该店做胸部增大手术及提升护理项目。按照该百货店的要求,陈女士购买了包括××娜在内的一系列护理产品,该店承诺对她进行免费护理。
2006年1月21日,陈女士开始了自己的“丰胸之旅”,3个月过去了,第一个疗程也做完了,然而陈女士的胸部并没有增大的迹象。同年4月23日,为了安抚陈女士的情绪,该百货店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可做大到2~8厘米,提升2~4厘米,如果达不到以上效果,将提供免费护理达到以上效果为止。
2006年9月11日,第三个疗程结束了,陈女士在该店的消费金额也增至133678元,但她发现胸部并没有因此而变大,陈女士的丰胸美梦破灭了。
调解无果当事人提起诉讼
胸部不但没有变大,而眼看着自己辛苦赚来的13多万元就这样打了水漂,陈女士压力倍增,她决定找相关部门讨一个说法。2006年11月15日,陈女士来到东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无果而终。
吃一堑,长一智,在调解的时候,陈女士留了一个心眼,把与该店经理的对话进行了录音。在对话中,陈女士多次表示该店的护理达不到效果,该店的经理并未否认。
在消协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的时候,该百货店又耍了一个心眼,向法庭提交了改动后的护理资料卡,该卡显示:经过丰胸护理,陈女士的胸围从原来的77.7厘米增大到80厘米,因此认为陈女士在该店的护理已经达到预期效果。
陈女士对护理资料的真实性有异议,并提供了她于9月16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虎门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结论,结果显示陈女士的胸围为78厘米。
法院判百货店全额退款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是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该百货店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达到承诺的护理效果。陈女士实际胸围只是增大了0.3厘米,法院确认该百货店的护理没有达到承诺的护理效果。
该百货店作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但却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护理业务,其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
近日,法院判令该百货店全额返还陈女士的丰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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