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一早,安身于玉树扎西大同村的尼玛卷好帐篷中的铺盖,在烛台旁参拜过8天前逝去的两位亡灵后,起身向片区负责点走去。
前一天,她所在安置点的一位干部告诉她,当地民政局将给本地灾民发放灾民证,凭证每天可以领到10元钱和1斤粮,并向家中的遇难者每人发放8000元抚恤金。
而身为孤老,尼玛听说不久后自己还可领到每月1000元的“三孤”补助。
“玉树州财政局已安排4800万元的灾民补助款到玉树县。”玉树州财政局局长韩三存对记者说,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玉树县地区的灾民救济和补助。
具体补助内容为,先期发放1000名遇难者的抚恤金,计800万元;并先期对1万多名登记灾民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计4000万元。
虽然由州财政统筹安排,但这笔救助款却是来自于“上面”的层层划拨。对于年财政收入仅5000多万元的玉树州地区来说,救灾与重建的“自力更生”都是无法承受之重。
面临灾后重建的玉树,需要更多的财力支持,除了社会捐资之外,还包括持续性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扶助。而在举国赈灾的机制下,玉树如何重建其地方经济与地方财政,将关乎这座震后城市重生的质量。
灾区财政的无法承受之重
“现在第一批灾民补助就需要4800万,几乎等于我们全州一年的财政收入。”韩三存告诉记者,玉树州09年的地方财政收入才刚突破5000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地处西部高原的玉树州,几乎没有大中型工业体系,其本地财政实力根本无法应付灾民救济和救援工作,更遑论灾后重建。
2002年以前,玉树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农业特产税。在这个以农牧业为经济支柱的地区,虫草种植和牦牛养殖是其两大特色,农业特产税每年都要贡献地方税收的40%。2002当年,全州地方收入约为3000万,而农业特产税就达1200多万。
彼时,其地方支出的缺口,由国家财政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韩三存告诉记者,当时国家每年对地方的财政补助总额相对较低,气候条件不好的年份,连州政府的工资发放都有问题,社保等民生问题更是无法顾及。
2002年以后,国家要求停止农业特产税的征收。为了补偿以农牧业税收为重要收入来源的地方财力,国家亦同时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实行中央财政的地方转移支付。
“实行转移支付后,国家支持地方财力的力度有所增强。”韩三存说,在行政性开支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投向了教育、就业、新农合、城镇和农村地区低保覆盖等社会保障领域。
尽管有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支持,但玉树本地的税收增量一直比较缓慢。记者了解到,在取消农业特产税后,玉树地区的税收来源主要是第三产业的工商营业税。09年,这一税种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60%。
由于中央政府近年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基本建设投资所带来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得以增长,这形成近年来该地区的最大增量税种。
“如果没有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我们现在每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仅能保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等一般行政性开支。”韩三存说,如果出现经济情况较差的年份,其政府部门的基本运转都有问题。
2009年,玉树每年的行政支出仅占财政支出预算的20%多一点。也就是说,每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仅能满足地方支出的五分之一。玉树地区财力的窘迫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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