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提出,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2007年6月,黔江区新农合开始试点门诊看病报销按人头付费后,看病的农民多了,对新农合报销制度满意了,乡村医生不开大处方了,收入却提高了近三成。
村民看病只付一半钱
昨日上午,患感冒的黔江区石会镇高峰村农民陈群走进村卫生室,问清症状后,医生何福禹开出了处方,“12元钱,你只需支付6元。”
刷新农合医保卡、付费,几分钟后,陈群拿着药满意地离开卫生室。
根据门诊按人头付费的看病报销制度,村卫生室对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实行“后付制”,即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只支付医药费用的50%,其余50%由村卫生室垫付,然后在月底通过镇卫生院进行报销。
2008年,黔江区抽样调查了30个街道、镇乡474户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工作满意达91.14%;认为药品价格低和合理的占了93.7%;认为乡村医生态度好的占81.7%。
乡村医生收入增三成
34岁的何福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有6年。他说,实施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前,他每月收入不足600元,为提高收入,他不得不动“歪脑筋”:开大处方、增加输液、多使用抗生素。
“现在我每个月的收入增加三成以上。”何福禹为记者算了一笔账,门诊按人头付费后,他固定工资(诊疗服务收入100%和药品收入的15%)基本就在600元左右,为保证每月690元(区合管中心按人头拨付费用)的报销不超支,他不敢再开大处方,每月都有190元左右(报销费用)的节余。
何福禹为全村1000多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实行门诊按人头付费后,区合管办对他进行奖惩考核,实行“确保补偿、结余归己、超支自负”的制度。
黔江区合管办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乡村医生月平均收入737.69元,比去年增加136.22元、增长22.65%,有13名乡村医生实现了职业化、29名乡村医生基本职业化。
全区近百万人次受益
人头付费,是指按人头支付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即新农合管理机构根据各街道、镇乡所辖范围参合人数、参合农民利用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服务提供能力,按参合人数向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新农合门诊补偿基金。
黔江区合管办负责人介绍,2008年开始,全区158个村卫生室、24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门诊按人头付费的看病报销政策。全区982369人次获得新农合报销,门诊就占了953128人次,住院只有19956人次。全区门诊人次上升四成以上,门诊次均费用下降近一成,近百万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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