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促进卫生人力技术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目标。省市大型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每三年为一帮扶周期,5月底前向接受帮扶单位派驻人员。
大医院都有帮扶任务
省卫生厅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全省在省卫生厅登记注册的大型医院都要承担帮扶县(市、区)级医院的任务,每所医院帮扶3所左右县(市、区)级医院;全省县(市、区)级医院都要承担帮扶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每所县(市、区)级医院定点帮扶辖区内至少3所乡镇卫生院;全省县(市、区)级以上医院都要承担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任务,每所在省卫生厅登记注册的大型医院定点帮扶2所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每所县级以上医院帮扶辖区内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于村卫生室的帮扶,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4名左右临床医生轮流到所帮扶村卫生室坐诊,每人每年坐诊时间不少于6个月,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地安排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免费到乡镇卫生院进修,而尚未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卫生室实行帮扶。
帮扶双方可双向转诊
帮扶医院可以在接受帮扶单位加挂“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建立长期业务协作关系,实行双向转诊;帮扶单位既可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派驻在职医务人员,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派驻本单位退休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帮扶,还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设备援助,帮助改善接受帮扶单位的诊疗条件。
为基层招聘医学本科生
另外,为了解决基层医疗人才缺乏的问题,省卫生厅面向社会招聘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基层输送高素质的全科医师;鼓励城市大医院在职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利用节假日、身体条件允许的退休医师在原工作单位备案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所在医院应给予支持。
乡村医生向助理执业医师转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水平,《意见》规定县级医疗机构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安排1-3名技术人员进行为期3-6个月的临床技能免费进修,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实施卫生保健、中医药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加快乡村医生向助理执业医师转化;另外,还要加强社区卫生人员的培训,2010年底前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含中医医师)、2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逐步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