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原发灶的切除是肿瘤手术治疗的主要内容,根治性手术是主要手段。根治性手术是指对原发灶的广泛切除并连同周围淋巴结转移区的整块切除。目前对肿瘤局限于原发部位及区域淋巴结而未发现有其他转移病灶,患者全身情况能够耐受手术者,均适应于作根治术。
恶性肿瘤可以自局部向周围组织浸润及扩散,因此手术治疗的原则是切除原发灶以及可能受累及的周围组织,如果肿瘤在某一器官或组织则要将该器官全部或大部切除,如肺癌、胃癌、肾癌、食管癌、软组织肿瘤等。如果原发灶与邻近脏器有粘连或侵犯,必要时可将邻近脏器一并切除,如胃癌侵犯肝左叶时可同时切除肝左叶,食管癌侵犯心包时切除部分心包。手术切除的范围还应根据不同肿瘤的生物学特性而定,同时也应熟悉肿瘤的病理学知识,决定对具体肿瘤手术切除的恰当范围。
根治性手术时对原发灶应尽可能作彻底切除。然而,手术切除范围的大小并不一定影响术后生存率,这主要是很多肿瘤在治疗时已经发生亚临床期转移。手术治疗作为局部治疗的主要手段,对局部瘤灶的控制有助于减少局部复发及远处转移,同时切除肿瘤后改变了机体与肿瘤的比势,有利于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为综合治疗创造条件。
根治性手术是尽可能的彻底切除肿瘤,以达根治目的。但如肿瘤的发展超越根治的范围,或者患者存在严重的脏器功能不全,年老体衰难以耐受手术,则不宜选择根治手术,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合适的姑息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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