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癌症夺走了许多灿烂的生命,人们谈癌色变。那么,癌症真的是不治之症,真的无药可救吗?其实,癌症并非想象中的那般狰狞,正确认识癌症,遵循癌症治疗的三大原则,必将坚定地树立起抗癌信心,战胜癌症。
原则一 积极乐观主动的精神是一切治疗的开始
中医学认为,突然强烈的精神刺激或反复持久的情志刺激,可使人体脏腑功能损伤,气机逆乱,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病。中医学中有七情所伤可以“致病”,情志调整可以“治病”的论述。现代医学心理学家的许多调查研究也证实了精神因素与恶性肿瘤的密切关系。专家指出,影响癌症发生的重大生活事件一般先于癌症起病前6~8个月,而忧郁、失望、悲哀可能是癌症的先兆。研究还发现,死亡、离别的悲哀、忧郁和焦虑,在癌症发病前的一年左右就可以见到。
而在临床上,当许多病人得知自己患上癌症时,都会表现出恐惧焦虑、怀疑、孤独、抑郁、愤怒、仇视等各种不良情绪变化。有一种“想象疗法”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自我进行,病人把某一种观念暗示给自己,如想象自己如何战胜了癌症,已经战胜了癌症等,这样有可能使体内的免疫功能得到改善。平日病人还应努力在生活中择其乐而从之,不要因患上癌症带来的诸多变化而怨天忧人、多愁善感、厌世悲观、抑郁沉闷,而应努力培养恬淡虚无的生活态度,避免过度的情志变化和精神刺激,做到开朗乐观、宽宏大度。
原则二 树立正确的治疗态度,懂得分辨真假
很多病人被确诊为癌症后,就自然而然地将治疗的事情拱手交给了医生。其实,在癌症治疗过程中,病人应始终保持主导地位,选择并引导医生为自己看病。病人在每一次就医时都要抓住就诊的重点,向医生描述自己当前最为困扰的症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希望达到的疾病治疗期望值等。初诊的病人最好选择时间相对宽裕的特需门诊就医,虽然挂号价格稍贵,但有充分的时间认识了解自身疾病,并与医生讨论最佳的、最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
患了癌症,“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在所难免,而许多不良商家正是抓住了病人的这种心理,用所谓“抗癌保健品”蒙住病人的双眼,欺骗病人。其实,药品与保健品的区别最主要是在于其中各种成分的剂量以及使用方法,癌症病人往往在广告中看到与药品一样的成分,就误将保健品当作药品一样服用,以期商家承诺的奇效出现,可最终不但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还因此耽误病情,得不偿失。因此,癌症病人应该相信医院,相信正规的治疗,癌症目前没有特效药,也没有万能药,只有接受专业治疗,才有机会康复。
原则三 了解真实病情,切莫错失治疗良机
在我国,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属出于善意常会要求医院对病人隐瞒病情真相,将患癌说成没患癌,将恶性说成良性,将晚期说成早期,这样也许的确是让病人得到了暂时的心理安慰或平衡。但是,且不说隐瞒剥夺了病人的知情权,就治病而言也是弊病甚多。
在门诊室,经常会看到一些家属先进诊疗室,向医生提出对病人隐瞒病情的要求,待诊治结束后,家属又先将病人支开,再告诉医生病人真正的病情和真实检查报告。这样的就诊过程,不仅扰乱了医生的正确判断,还使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掉以轻心,降低治疗的依从性。另外,有些病人还因为不能与家属及医护人员真实交流,误以为自己的病情比实际重,反而加重了思想负担,甚至还可能对治疗产生消极心理而错失治疗良机。所以,在就医之前,家属不仅应该向病人告知真实病情,还要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详细解释。这样,医生也能和病人更好地交谈,更好地帮助其解决困难与缓解痛苦。
总之,对待癌症这样的顽固慢性病,病人需要平和的心态,需要增强参与感,真正做到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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