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作为特殊药品管理,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医院药剂科在麻醉药品使用时,严格执行药品法对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麻醉药品的供应工作。但癌症晚期患者多是在家中进行姑息疗法,正常渠道麻醉药品供应不足,病人无法忍受疼痛要求增开麻醉药品,违反了管理规定,给药剂科麻醉药品管理带来了困难。
1 造成癌症病人乱开麻醉药品的原因
(1)医生对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治疗方案”不十分清楚;(2)医生对癌症病人的病情不十分清楚,不敢超量开方。对于晚期癌症病人,在家久卧病床,不能去医院,医生只能凭门诊病历和病人家属主诉来开药,为安全保险尽量少开麻醉药品;(3)有些医院对门诊开具麻醉药品一次量做了具体规定;(4)癌症病人家属怕将来癌痛加重开不出足量的麻醉药品,现在提前准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癌症病人使用吗啡剂量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为了提高癌症病人的生活质量推行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方案”,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吗啡,应由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即不受药典中关于吗啡剂量的限制)。三阶梯的标准止痛药是阿司匹林、可待因及吗啡。在这基础上扩展一些替换药品满足病人的需要。
2 癌症镇痛药物治疗的主要原则
(1)选择口服给予药,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这样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对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适当口服用药极少产生成瘾性。这是因为癌症病人所需要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同时,口服吗啡不符合吸毒者的需求和效果;(2)按时给药,止痛药应当有规律的“按 时”给药而不是“按需”给药;(3)按阶梯给药,轻度疼痛:(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重度疼痛:(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4)用药应个体化,止痛药剂量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到病人疼痛消失为止。
对于癌症病人,按三阶梯用药不仅保证了癌症病人无疼痛,提高了生活质量,了解除了病人家属开药难的问题。对于癌症病人在姑息疗法期间应定期到医院复查,让医生全面了解病情正确选择镇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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