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是直接引起的;③由肿瘤治疗引起的;④和肿瘤无关的疼痛。为了正确处理癌症病人的疼痛,首先应当明确疼痛的原因,对于①②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抗肿瘤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使疼痛缓解;而对③④两种原因引起的疼痛则需进行止痛和其他有关的辅助治疗。
1.抗肿瘤治疗 对于有疼痛的病人,抗肿瘤治疗可以按以下情况进行:
放疗:对骨转移引起的疼痛、脊髓受压、脑转移、周围神经肿瘤浸润等情况具有良好的效果。
化疗:对化疗敏感的肿瘤如淋巴瘤、小细胞
卵巢癌、骨髓瘤或白血病白血病
造成压迫或浸润神经组织引起的疼痛能够迅速显效。
手术:姑息性手术可以将大块肿瘤切除,达到止痛的目的。此外,手术固定病理骨折,解除脊髓压迫和肠梗阻,引流大量腹水等对病人的疼痛都有益处。
2.抗感染治疗 有的人疼痛与已经形成的感染或潜在的感染有关,这时应当及时应用抗感染药物治疗。
3.药物治疗
⑴按阶梯给药:所谓癌痛治疗的三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痛的性质和原因做出正确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的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剂类的止痛剂;若为中度疼痛则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为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
治疗药物
轻度疼痛
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中度疼痛
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重度疼痛
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⑵口服给药:应选择口服给药途径,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这样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针对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片及糖浆等),适当的口服用药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成瘾性)或身体依赖性(<1%)。这是因为癌症病人所要求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同时,口服吗啡不符合吸毒者的需求和效果。
⑶按时给药:止痛药应当有规律的“按时”给药,而不是“按需”给药 即只在疼痛时给药。
⑷用药应个体化,即应注意具体病人的实际疗效。止痛药剂量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至病人疼痛消失为止。而不应对药量控制过严,导致用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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