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了解到,北海市两家海鲜餐馆的经营者用普通甚至变味食品冒充名贵海鲜高价“宰客”,29日晚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7月26日中午,从广西梧州到北海的游客黄某一行4人在北海市入城收费站附近,被侯某骗到北海银滩内的“粤菜海鲜城”吃饭,点了6菜1汤,共计3359元。经讨价还价后海鲜城收取3250元。之后,黄某以所吃的海鲜被调包、并与原价不符为由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随后查明,这家餐馆今年以来以每月1500元雇请侯某等人为其拉客,侯某每次从消费总额中提成20%。
无独有偶,7月27日从桂林到北海出差的周某一行5人在北海外沙岛的“渔家乐海鲜大排档”就餐,消费4150元。周某感觉海鲜不新鲜,加上同行有人出现呕吐现象,结账后即向有关部门投诉。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经营者供认,客人所点的价格1292元的活体大蚝王被他用仅值200元左右的冰冻螺肉代替。
连续两天接到游客对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敲诈行为的投诉后,北海市协调公安、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警方于7月29日晚将这两家海鲜餐馆的2名老板、1名拉客点菜员抓获。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加快完成相关处罚文书,将勒令两家餐馆停业整顿,并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吊销其营业执照。北海市同时在全市开展打击和整治海鲜大排档等餐馆欺客和“宰客”的联合执法行动,整顿旅游秩序,切实保护外来游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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