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专电(记者杨进欣)记者6日从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了解到,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打假人”王海代理消费者状诉张国立代言初元牌复合氨基酸营养液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原告在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权威报告后,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丰台区法院已准予原告撤诉。
北京的王先生表示,手术后在电视广告上看到张国立代言的“初元”产品。产品宣称富含18种氨基酸,可直接被人体吸收利用,适合病后体质虚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服用。为此,王先生购买了每盒168元的“初元”营养液,但表示没有感受到该产品宣传的功效。
2009年7月,王先生委托王海作为代理人,将“初元”营养液的生产商江中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及其西四环分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起告上法庭,称“初元”营养液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系违法。原告方要求双倍返还货款计336元,支付误工费536元,并要求被告出示“初元”营养液功效成分的检测报告及临床疗效观察报告。
被告随后请求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对“初元”营养液进行了检测,在8月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表明“初元”营养液确含18种氨基酸。
见到检测报告后,原告认可被告提供的“初元”营养液含氨基酸的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备案材料,并申请撤诉,法院随即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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