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管理办法,对小区现场制售散装饮用水行为予以规范。根据规定,现场制售的散装饮用水将每周测水质。如违规制售饮用水,市民可投诉举报。
??昨天,记者获悉,市卫生局印发《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行。目前部分小区内,通过水处理设备当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行为,将予以规范。
??为保障社区居民零打饮用水的安全,办法从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维护及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举报,且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办法明确,现场制售水机的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存在禽畜饲养场、公共厕所、垃圾桶(箱、房)、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等污染物。现场制、售水机的净水出水口处须安装安全防护门。
??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经营单位备案管理和现场制、售水站点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徐晶晶) ?? ??■具体规定
??现场制、售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定。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其现场制售水机的运行和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其中,每周检测水体pH值、浑浊度、每季度检测水质中微生物指标。检测记录将归档并保存1年以上,随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卫生执法人员也将定期进行水体抽样检测。
??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经营单位应给每个供水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员,定期对供水点进行巡视。同时,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有条件的可建立水质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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