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专电(记者南婷)记者从2日召开的“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使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山西省质检部门将严厉查处侵犯“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及专用名称的案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使用专用标志,以保护使用专用标志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山西省质检局副巡视员高 航表示,“山西老陈醋”是太原市唯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促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山西老陈醋的标准组织生产,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生产。同时,也为消费者选购真正的“山西老陈醋”提供了鉴别方法。
据介绍,山西酿醋的历史始于周朝,“山西老陈醋”选料考究、用料严谨、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周期长,与镇江香醋、四川保宁醋和福建永春老醋并称为中国四大名醋。
高航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一般产品相比,是具有高知名度、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极易受到不法分子假冒行为的侵害。“山西老陈醋”特定的质量特色和知名度,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长期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山西老陈醋的声誉。
据悉,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山西老陈醋”列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5年制订发布了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 山西老陈醋》,目前“山西老陈醋”的地理标志保护已形成品牌、标准、专用标志“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