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昨日通报了涉及“冠生园”、“天伦”两个知名月饼品牌的商标侵权案件,并下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涉嫌商标侵权的月饼进行查处。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不仅要看品牌,还要看清生产厂家。
此次通报的五家月饼生产厂家包括“中国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伦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中华香港冠生园集团”、“中国冠生园食品(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冠生园”注册商标合法持有者为“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9月27日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天伦”注册商标则由“天伦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合法持有并许可“天伦食品(成都)有限公司”使用,两个品牌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被通报的五个企业授权生产、委托加工或者监制和“冠生园”、“天伦”品牌相仿的月饼,造成市场混乱,误导消费者。
记者在查获的假冒月饼包装盒上看到,这些貌似很大的公司,往往都只是所谓的“授权商”,而真正的生产商,却大多在成都等川内地区。如一家仿冒“天伦”月饼的厂家,其标注的商标为“天伦不一凡”,授权商为“中国天伦集团食品有限公司”,而制造商则为成都麦吉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在新都军屯镇深水社区。
“目前国内有些人,将内地一些知名企业字号、商标注册进企业名称、字号,在香港等地进行企业名称登记,并把企业名称标注在产品包装上面,涉嫌虚假宣传。”该负责人表示。
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除品牌外,还请特别留意厂名、厂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