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肉带有各种细菌,绝对禁止加工销售。昨日,荣昌县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加工病死猪肉案,荣昌人廖某某、曹某、先后将非法收购的病死猪肉30余吨,卖给兰某某、陈某某的加工厂加工,然后进行销售。经群众举报,四人已被批捕。
黑作坊专门、加工病死猪
“我们这里有人在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今年6月6日,荣昌县畜牧局接到群众举报,在荣昌县昌元镇虹桥村4社,兰某某、陈某某的加工厂里,有大量的病死猪肉。
接到举报后,荣昌县畜牧局迅速行动,赶往兰某某、陈某某的加工厂,但是二人不在现场。
荣昌县检察院获悉此消息后,立即介入调查。
办案检察官发现,兰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6月8日,荣昌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畜牧局发出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建议。当天,荣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加工病死猪当场落网
6月10日,又有群众举报,兰某某、陈某某在同一地点,又在加工病死猪肉。随后,行政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将陈某某现场捉获,兰某某则逃脱。
经调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兰某某、陈某某伙同廖某某、曹某,专门在荣昌县收购病死猪肉,并租用民房,请了三四名工人,秘密从事病死猪肉的加工。今年年初,兰某某、陈某某与廖某基某、曹某分开单干。
廖某某、曹某先后非法收购了30余吨病死猪肉,卖给兰某某、陈某某的加工厂进行加工。兰某某、陈某某加工后,又将病死猪肉卖给廖某某、曹某,由二人卖至大足、重庆、永川等地。
被查获时,廖某某、曹某已销售病死猪肉达16万元,价值5万余元。
病死猪肉仅3角1斤
陈某某落网后供述,收购病死猪的价格只有0.3元/斤,而且加工后的病死猪肉,价格在1.5元/斤左右,主要制作成香肠、腊肉等,销售的对象是路边小餐馆和一些食品加工厂。
检察机关将查获的病死猪肉采样送检后发现,该样品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人体严重食源性疾患。
据此,7月16日,荣昌县检察院依法以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将陈某某批捕,与此同时,依法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廖某某、曹某批捕。8月22日,兰某某经公安机关追逃到案后,同样被检察机关以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捕。据了解,这也是荣昌查获十年来最大一起加工病死猪肉案,检察机关已将四嫌犯批捕,净化了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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