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时候,往往只着重考虑药物是否影响乳汁分泌,很少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或者根本不知道哪些药物对婴儿有影响。事实上很多药物可随母亲乳汁进入婴儿体内,众而对乳婴产生作用;尽管有的药物进入乳汁的浓度很低,但对于体稚身嫩的乳婴来说,其祸害甚大。以下药物是哺乳妇女应忌用或慎用的。
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生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各种青霉素。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磺胺异恶唑、磺胺密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双嘧啶片、制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这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 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它药物或停止哺乳。
5、 灭滴灵。为广谱抗菌药,对乳儿的损害尚未肯定,应慎用。
6、氯霉素。乳儿,特别是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沿未健全,若通过乳汗吸入氯霉素,容易发生乳儿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症,应禁用。
7、四环素和强力霉素。这两种药都是脂溶性药,易进入乳汁。特别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受损、珐琅质发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齿发黄,并使乳幼儿出现黄疸,所以也应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药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进入乳汁,应忌用。
9、 硫酸阿托品、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婴儿听力降低,应忌用。
10、抗甲状腺甲药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制乳儿的甲状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导致乳儿甲状腺肿和颗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故应禁用。
11、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常有医生将它开给病人抗感冒。哺乳母亲服此药后,可致乳儿呕吐、皮疹和尿潴留,禁用。
12、哺乳母亲患了癌瘤,应停止哺乳,否则抗癌药随乳汗进入乳儿体内会引起骨髓受抑制,出现颗粒性白血球减少。
13、 需用抗凝血药时,不能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儿凝血机制障碍,发生出血。以用双香豆素乙酯为宜。
14、皮质激素类、黄体激素类、新生霉素和呋喃呾啶应禁用,否则使乳儿发生黄疸或加重黄疸、溶血等。
15、哺乳妇女应禁止过量饮酒和吸烟、大量饮水、喝啤酒,禁用利尿剂(如双氢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泻药。
16、水杨酸类药物在产前服用,可使产妇的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新生儿也发生出血。若在哺乳期服用,则可使哺乳婴儿出现黄疸。故应慎用。
17、 溴化物是通过血浆进入乳汁,哺乳期服用此药,婴儿可出现嗜睡状态,有的婴儿还出现皮疹。
18、镇静药中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过血浆乳汁屏障后,在婴儿肝脏有脑内浓度较高,长期用药时一旦停药则婴儿可出现停药反应,表现不安定、睡眠时有惊扰、过多啼哭及抖动等。安定也可通过乳汁,使婴儿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婴儿排泄药物较慢,此种药物作用可持续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妇女不可服用镇静药。
19、缓泻药应忌用。迄今还没发现服药后既不被吸收又能改变大便性状的理想药物,象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缓泻药必可转移到乳汁使婴儿腹泻。
20、口服避孕药可有1.1%的药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药中雌激素的活性,对哺乳儿无直接毒性反应。可是药物能直接作用母体,使母乳分泌减少,并影响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质、脂肪、钙质减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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