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具有双重性,是一柄“双刃剑”。药物一方面可用来防治疾病,另一方面也可危害机体,引起不良反应。 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具有双重性,是一柄“双刃剑”。药物一方面可用来防治疾病,另一方面也可危害机体,引起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质量问题,也同时包括了用药不当引起的一切有害反应。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增强,医疗服务条件不断改善,化学药品种类增多和药品广告市场扩大,人们与药物的接触越来越频繁。
不少人对药品基本知识有了一些了解,但如何正确、合理使用药物,对大多数民众来说,这方面的知识甚为欠缺,不少诸如“贵药、新药、进口药、广谱的抗生素就是好药”、“联合用药,品种越多越好”、“注射药比口服药好,静脉用药(打吊针)才是最有效”、“遇感冒发热就要打吊针”、“激素效果最快”、“祖传秘方最神奇”、“中药没有毒副作用”等误区,仍较为普遍存在。
还有,一些人对伪劣药品的危害有所认识,但对正规药厂、正式批准上市药物的不良反应认识不足。因此,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关药物不良反应和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及时了解、收集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树立“是药三分毒”的思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药物不良反应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
国外文献报道,因药物不良反应急诊入院者占3%左右;约有15%~30%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而延长住院时间,甚至引起死亡。
我国每年约有19.2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药源性死亡人数是主要传染病死亡人数的10倍以上。我国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约占住院患者的10%~30%。药源性疾病也有增高趋势,例如,学龄前儿童因药物致聋哑的百分比,20世纪50年代仅为2%,60年代为7%,70年代为18%,80年代为36%,而到了90年代,因药物致聋哑的儿童的总人数已超过了100万。
下面,我想就什么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的主要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或减少药物的危害讲点看法。
广义地说,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后遗反应、二重感染、成瘾性及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等。它实际上既包括了药品的质量问题,同时也包括了用药不当而引起的一切有害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可分为两大类:A型不良反应和B型不良反应。
A型不良反应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为一般可预测,反应程度与用量有关,发生率较高,死亡率较低(如阿托品引起口干,氯喹引起视网膜变性,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引起耳聋等)。
B型不良反应是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一类异常反应,其特点是难以预测,反应程度与用药量无关,在常规毒理学、药理学筛选时难以发现。这些反应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如药源性休克、氯霉素诱发的再生不良性贫血等)。
药物不良反应有哪些表现
药物不良反应可表现各种各样,在各系统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最常见的各系统不良反应简要概括为:
消化道恶心、呕吐、烧心感或疼痛,对肝脏毒性主要为黄疸、肝功能异常。
泌尿系统血尿、蛋白尿、肾功能衰竭。
神经系统锥体外系反应、听力损害、弱视、癫痫等。在这里,我特别要提出的是药物对听力的损害,因为目前常使用的药物可以造成这种严重毒性反应,其中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最为多见(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等)。值得注意的是,药物造成的听力损害一般是不可逆的。
造血系统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溶血等。
循环系统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
其他系统过敏性皮疹、哮喘、肺间质纤维化等。
过敏反应是药物不良反应的另一常见反应,它包括皮疹、荨麻疹(风团)、皮炎、发热、哮喘及过敏性休克等,其中以过敏性休克最为严重,如不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常会导致死亡。
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物至少有数十种,但临床上最为常见的是青霉素,它的过敏反应率居各种药物过敏反应之首位,约占用药人数的0.7%~10.0%。其过敏性休克反应率也最高,占用药人数的0.004%~0.015%。
20世纪世界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些着名的药害事件
1900年,欧美国家发现一些奇异的“蓝色人”,他们在阳光照射下,皮肤显蓝色,未被照射处呈灰色。经研究证明,这是由于常用抗菌消毒药硝酸银、弱蛋白银,而使银离子沉着于他们皮肤、黏膜上的缘故。
1920年,有许多儿童患头癣,当时尚无抗真菌的药物,有的医生使用醋酸铊治疗,不仅引起呕吐、痉挛、脱发,甚至导致瘫痪,昏迷死亡。那时肺结核肆虐于世,被视为绝症,有些医生应用昂贵的金盐治疗,结果非但无效,反而招致肝、肾损害与粒细胞缺乏。
1922年,欧美发现许多“粒细胞缺乏症”患者,对多种感染失去防御能力,极易发炎、发热。经医药学家长达11年不懈的努力,才查明是解热镇痛药氨基比林在作祟,而此药竟已使用40年之久。
1935年,欧美国家出现大量失明的白内障病人,尤以肥胖妇女居多。经查,实系服减肥药二硝基酚所致,而该药原是一种炸药,可是有人宣称,它会加速新陈代谢、减轻体重,且“安全无毒”,结果受害者逾百万。
1938年,美国出售一种新型磺胺药,岂料在较短时间内就使358人中毒,10人死亡。
1947年,一些患慢性皮肤病的儿童又相继患一种怪病,主要表现为手足发红,剧烈疼痛,且烦躁不安,有盗汗、口腔炎、脱发等症,乃至死亡。经查尿液发现,原来是汞(水银)中毒之故。
1954年,法国将二磺二乙基锡用于疮、疖与炎症患者,结果造成神经毒与中毒性脑炎及失明者270人,死亡11人。
1959年,美国推出降血脂新药三苯乙醇,大量患者服用后,不但发生脱发等毒副反应,而且有1000余人患了白内障。
1960年,英国与澳大利亚人应用异丙肾上腺素(治喘灵、喘息定气雾剂)时,由于使用过量,造成心律失常、心动过速而死亡3500余人。
1961年,西欧一些国家发现,用新药“反应停”治孕妇呕吐反应,竟然出现1200多个海豹样胎儿,他们缺胳臂少腿、手足直接与身体相通,而且大多还活着。这种畸形儿多达1万多人,仅西德就有6000多人。另外,日本因长期使用抗疟药氯碘喹而酿成万余人致盲及下肢瘫痪。
1966年,在美国发现300多名妙龄少女患阴道腺癌,经调查发现,她们的母亲在怀孕期间,均曾用过人工合成的保胎药己烯雌酚,即乙即酚,这样便埋下了定时炸弹。还有一些人患肾盂或膀胱癌,是由于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非那西丁之故。
1967年,欧洲出现罕见的“肺高血压症”患者,主要表现为气促、胸痛与突然昏厥等,其原因是患者服用减肥药氯苯唑啉产生的毒副反应。(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