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的主要作用是抑制排卵,改变官颈粘液稠度以及抗着床,从而达到避孕目的。九成已婚育龄的妇女,身体健康没有急性和慢性肝炎、肾炎、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静脉炎及不在哺乳期者均可使用,效果是可靠的。
常用的药物有如下几种:
(1)短效口服避孕药:一个周期22片。从月经的第五天开始服用,连用22天,每日1片。停药后3--5天来月经。此种药适合长期与丈夫同居的妇女使用。药物有口服避孕药I、B号等。
(2)长效口服避孕药:每月只服药1次可避孕1个月。适用于长期与丈夫同居又不能坚持每天服用短期避孕药的妇女,但不宜长期使用。药物有复方18甲、复方炔雌醚等。
(3)速效避孕药:优点是在使用时间上不受月经限制,月经周期的任何一天开始服用都能发挥效果。适合两地分居、探亲的女方服用。药物有炔诺酮片、甲地孕酮等。
(4)长效避孕针:每月注射l针可避孕1个月。但易引起经期延长、周期缩短、月经量增多。药物有复方已酸孕酮注射剂。
男用口服避孕药有棉酚等。人们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同居时间的长短合理地选择,以达到避孕目的。
口服短效避孕药易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对症治疗措施:
(1)类早孕反应:少数妇女在服药后可出现恶心、头晕、无力、食欲不振、呕吐、嗜睡等类早孕反应。轻者一般不需处理,反应较重的妇女,可内服维生素B6:10毫克,维生素B1:10毫克,每日3次,安定2.5毫克,每日2次,头昏、困倦可饮些浓茶或服用其他兴奋剂。
(2)服药期间出血:多因漏服药物引起。若点滴出血,可每晚加服半片避孕药,直到服完22片为止;如血量与月经量相近,应停药按月经来潮处理。于流血第3天开始再服避孕药,并每晚加服半片避孕药或另加炔雌醇0.005--0.015毫克;如仍出血可改服1/2量口服避孕药I或B号。 (3)月经量减少,经期缩短:一般不需要处理,经量过少者可加服炔雌醇0.01--0.015毫克。
(4)闭经:绝大多数妇女在停药后可自然恢复月经来潮。若连续发生2--3个月闭经,应予停药,也可考虑加服炔雌酮每天0.005--0.01毫克。
(5)其他不良反应:乳房发胀、腰部酸痛、食欲增加、皮疹等。一般可自行消失,不需要处理。
探亲避孕药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1)开始服药时,少数妇女有轻度类早孕反应,此情况一般不需要处理,随着服药时间的延长,此反应会自行减轻或消失。
(2)个别妇女可能出现月经周期延长现象,必要时可用催经药。
长效避孕药的不良反应及对症治疗:
(1)类早孕反应:有此反应的妇女占用药人数的50%左右,症状多为先重后轻并逐渐消失,处理方法同服短效避孕药。
(2)过敏反应:极个别妇女有此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给予抗过敏药治疗,另外,在每次用药后应观察15--30分钟再离开,免得发生意外。
(3)月经失调:经期延长、经量过多,可于经前5—7天服用避孕药片I号或夏号,连服4--7天,连续使用3个月,经期可转为正常。若停药后仍不好转,可重复用药。月经后出血,可加服炔雌醇0.015--0.025毫克,直至下次注射长效避孕药日期为止。长期出血不止,如出血量不多,可服避孕药I号或B号,每日1--2片,连服4天。应在使用长效避孕药第11天后加服口服避孕药I号或II号预防下次出血。流血量多者可进行刮宫。月经周期缩短,应用长效避孕药10天开始加服避孕药片I号或II号,每次1--2片,连用4--6天。
(4)其他不良反应:用长效避孕药3个月后,有半数用药的妇女有白带增多现象,约有5%的人血压稍有升高,但停药后均可恢复正常。
长期服用避孕药应适当补充一些维生素,以免引起维生素的缺乏。可服用维生素B1、B6和维生素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