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后需要用药,在选择治疗药物或诊断剂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考虑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中毒和致癌等。其分两大类:第一类不良反应与剂量大小有关,如用药过量、有些药物本身毒性较大易于产生毒副作用;第二类不良反应与剂量基本无关,不管用多用少都可能发生,主要指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
这里我们重点谈谈药物的过敏反应有哪些表现,以便引起大家的注意。
常见的皮肤症状
皮疹是药物过敏反应最常见的临床表现,药物能引起多种过敏性皮疹,包括寻麻疹和血管性水肿、斑丘疹、麻疹样皮疹、多型性红斑和固定性药疹。另外,还可以只痒而无皮疹。最严重的药物引起的皮肤反应如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疹等诊断和治疗,则需要专科医师来确诊了。
寻麻疹和血管性水肿
可单独发生,几乎任何药物都可引起。但对于儿童,青霉素、阿司匹林是最常见的致敏原。病毒感染也可发生寻麻疹和斑丘疹,但不会出现瘙痒症状,这一点很重要,容易与药物的过敏反应混淆。
固定性药疹
也相当常见,在急性期,局部成圆形或椭圆形红斑、微肿、轻痒,停药后红斑消退,遗留下一个边界清楚的暗红色,紫色或棕色色素沉着斑。皮肤损害可为单个或多个,可发生于任何部位。药疹好发于皮肤黏膜交界处,也易出现于注射或损伤处。
此外,如反复用退热药,除了新出现的皮疹外,在原来起过皮疹的部位可再发红,再现皮疹,因此称为固定性药疹,这个特点对鉴别诊断十分重要。这种药疹不伴全身症状。常由磺胺类、止痛退热药和青霉素引起。
过敏性紫癜
儿童多见,常见于下肢小腿侧出现多少不等的小出血点,还有腹痛、关节痛等症。常常被误诊为过敏性紫癜。后来通过皮肤试验和血清检查,查不出过敏原,尿也没有异常,一般后果是好的,皮肤上的皮疹和腹痛、关节痛的症状迟早都会消失,不会留下痕迹。大多病因不明,部分是因为之前服用止痛退热药而引起。
结节性红斑和多型性红斑
前者常发生于小腿前部,有压痛,儿童少见。除感染和结缔组织病外,药物也可以引起。后者红斑呈多型性,好发于面、颈和四肢远端,常呈对称性。
光敏性皮炎
单独由日光诱发或是日光中的紫外线和外界的光敏物质诱发,皮疹发生于皮肤暴露于光的部位,皮疹形态各异。肥皂中的杀菌剂也可以引起。
药物热
发热可为药物不良的惟一表现,也可与其他症状同时存在,或先于其他症状出现。如先前没有致敏,则发热可在用药后7~10天出现;如先前已致敏,再次用药后发热可立即出现。药物热多为高热。儿童药物热发生率较低,且常发生于接种疫苗后,偶尔在输入血制品后发生。儿童常见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止痛退热药、青霉素和其他抗生素。
其他药物反应
用药后还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如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其他尚可引起肝炎、过敏性肺炎、肾脏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样反应、溶血性贫血和血管炎等,但短期用药不会诱发这些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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