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自1998年以来我国第17次药品降价启动。记者在当日的采访中发现,不少购药者感受到了“平均降幅40%”的力度。一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买的250mg×4片剂型的阿奇霉素,价格为14.2元,即此次出台的最高零售价,而她在上个月购买时价格是22.4元。
然而,在随后几天的跟踪采访中,记者却发现,阿奇霉素、氧氟沙星等在药店经过充分市场竞争的种类,其价格远低于此次出台的最高零售价和医院目前售价。在成都市水碾河附近几家平价药店,与医院相同的250mg×4片剂型的阿奇霉素,最低售价为4.9元,最高的也才5.7元;100mg×10片的氧氟沙星,降价通知中最高零售价为5元,一家药店卖1.4元,另一家1.9元。
包括我省此次补充降价的药品在内,许多药品达到40%左右的降价幅度。但就记者调查来看,数次降价后,某些药品最高零售价和医院售价仍数倍于平价药店售价。悬殊的价差,症结在哪里?
[医院说法]
药价一旦招标不能轻易更改
记者在成都某三甲医院贴出的降价告示上看到,某些降价药公示价格与平价药店相比,价格仍相当高。在随后采访该医院负责人时,得到这样的回答:“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执行。考虑到医院还有诸如医疗器械维修等各种成本问题,相关政策允许医院药品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我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医院药价比药店贵的原因。和一些药店为了参与某种药品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大肆降低此类药品的价格不同,我们的药品价格是经过招标定的,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更改。而且进货渠道稳定,多来自大厂家。”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医院除获得15%的批零差价外,还可以免交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也就是说,药品批发价越高,由15%所产生的批零差价就越大,医院由此获得的利润也就越丰厚。因此,很多医院更乐于进价格高的药品。
[药店透露]
为保低价,采购打游击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药店并非全面低价,价格高昂的药品仍占据相当比重,但某些药品经过充分市场竞争后,确实仅为最高零售价的1/2,甚至1/3。那么,价低的药品从何而来?某药房采购人员以朋友的身份私下告诉记者,平价药房是通过自己公司渠道供货,且“打游击”、“交叉供货”现象是平价药房面对厂商封杀时惯用的手法。如,一家平价药房卖出的某类抗生素价格是18元,而最高零售限价是72元,厂方和经销商一旦发现平价药房以这么低的价格在卖此药,就会千方百计截断平价药房的供货渠道。因此,对于畅销药品,他们并没有固定的采购渠道,而采取游击式采购或交叉采购,不断改变采购“路线”。某地平价药房开业,销售的药品并非完全来自当地医药公司,而是部分到外地医药分公司采购的。
那么,药店的低价药品是否就来自小厂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省物价局此次下发的降价文件中,有一个附件是《22种药品国家未列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其中一种叫环丙沙星的注射剂,同为我省一家知名药厂的产品,最高零售价为9元,而某平价药房标价才1.5元。且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价格他们已执行了一年。记者随后以进货为由拨通该生产厂家的电话。一位姓彭的销售负责人和记者讨价还价后透露,该药的出厂批发价在1.3元到1.4元,至于最高零售价为什么会定在9元,作为厂家,他们不清楚。
[主管部门]
价差悬殊凸显定价机制缺陷
“政府数次降的是‘最高零售价’,它是‘政府指导价’。数次降低最高限价给百姓带来的实惠并非一点没有。某药过去为100元,第一次降到80元,第二次降到70元,现在是50元,降价是一个渐进过程。而从某些具体的药品来说,经过市场竞争,在药店的零售价格早已低于指导价。”采访中,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
数次降价,最高限价和药店市场价价差仍悬殊,症结在哪里?“源于监管滞后和定价机制的缺陷。”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定价部门通常只有几位工作人员,要面对品种规格数以万计的药品,难以弄清每种药品的真实成本与合理价格,难以查实某些厂家在上报价格时所作的‘手脚’。”他认为,由于缺乏科学、严格、规范、系统的评价机制,药品生产成本首先由企业自报,导致成本价估算可能虚高。由此制定出的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成本之间形成巨大的利润空间,有的高达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最高限价定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已得到相关部门重视。为对药价进行综合评估,解决当前存在的药品定价不合理问题,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筹备成立专门的国家药品定价中心,负责药品价格核定,抑制药价虚高。
而从具体措施来说,有专家建议,对常用药、抢救用药等主要和重要药品,可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开通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核定办法,增强药品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借以改变目前医院药店悬殊的价差,让虚高药价回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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