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读
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一个多月,乡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为关注的补助问题有了“着落”。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局了解到,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省级补助资金已于3月29日开始下拨到昆明14个县市(区)。这次的补助资金共1118.35万元,其中对乡村医生的补助金额653.76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拨“以奖代补”补助金为464.59万元。
基层医改拉开序幕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公益性”不但是这次新医改的主旋律,还是他们的最强音。当不能再“以药补医”的呼声越来越大时,政府到底能拿出多少钱办医,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昆明市政府出台的《昆明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指出: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辖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政府“拿钱办医、养医”的政策出台后,可谓大快人心。公共财政的阳光将照到更多老百姓的身上,但另一种声音也随之而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否会回到“大锅饭”的时代?如何加强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构建基层医疗新机制
基层医改将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人事、药物、分配、补偿、绩效考核、保障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都是改革的内容。通过综合改革,调动吃“大锅饭”的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将成为可能。
积极性的调动起决于人事制度的改革”。《实施意见》已明确,要建立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昆明市乡镇卫生院的事业编制,将按农业户籍人口的1%。实行总量控制。
在分配制度上,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除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外,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也将成为考核的重点内容。而且这些考核内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挂钩;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收入挂钩。
基本药物制度是改革突破口
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是基层医改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而且国家明确规定,到2011年,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昆明市为此出台了两个办法,即《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暂行办法》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采购配送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昆明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从2010年2月25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在省级网上集中公开采购、统一配送,在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价格、配送费用,确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
补偿额为采购金额的15%
记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访时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生最关心的是:政府的补助金额是多少?什么时候补偿能到位?市卫生局药政处李处长说,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的是“以奖代补”补偿的方式,补偿额是采购配送金额的15%。
3月29日,市卫生局已将464.59万元下拨到四区,五华区为95.06万元、盘龙区为78.89万元、西山区为101.09万元、官渡区为189.55万元。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介绍,这次下拨的是省级补偿资金的50%,剩余部分将在主管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后,据实下拨。
省财政对乡村医生每年补2400元
当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投入的责任明确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开始建立并将逐步完善。云南省的政策是:省级财政重点对村医进行补助,县级财主要政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3月29日,市卫生局下拨省级对村医补助金费653.76万元,昆明14个县(市)区共2724名村医将享受这一待遇,省级财政每年给村医2400元的补助。
《试点实施意见》也明确,县级财政按原来的补助方式对村医进行补助,即,贫困地区每月不低于200元,一般地区不低于150元,发达地区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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