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于相对贫困的地区,基药制度绝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对于发达地区,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需求可能会超出基药所服务的范围,统一的基药制度在实施的时候必然面临很多挑战。 基本药物制度催生的各种效应仍在持续发酵中。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下称RDPAC)日前对外发布了一项针对我国华东地区30家县市级基层医疗机构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基本药物制度在上述地区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减负效果,但在实施细则上,如兼顾地区差异、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基层医疗发展或受影响
该报告对华东地区首批30个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县市2010年3~12月的基本药物制度报表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显示,这些地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当年3~4月的门急诊人次数同比增长明显,但随后逐步下降,到8月份增幅仅为2.3%,个别发达地区甚至出现22.6%的下降幅度。就浙江省来说,综合性医院2010年的门急诊人次数为1.56亿人次,相比2009年的1.40亿人次,增幅为11.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10年的门急诊人次数为1.23亿人次,相比2009年的1.16亿人次,增幅为6.0%,综合性医院门急诊增幅仍显著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存在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向二、三级医疗机构‘回流’的可能,特别是二、三级医疗机构资源比较充足的城区‘回流’更为严重。”RDPAC医药市场发展事务副总监娄渝指出。在RDPAC方面看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的流失会导致其收益受损,长此以往会导致人才外流,也不利于小病进社区政策的落实和双向转诊的实施。
相关数据还显示,“加大财政投入以补偿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的良好初衷在现实中却遭遇了尴尬:尽管财政补偿基本到位,但缺乏依据和标准;同时,由于地方差异较大,使得患者所获得的实惠小于财政支出。对此,RDPAC建议:要尽快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定性定编工作,尽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量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补偿政策和标准,完善补偿机制。
报告分析中还指出,随着基层药品配备数量的增多,患者人流量也出现同步增长的趋势。娄渝表示:“这显示出药品可选择性与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数密切相关,我们建议应该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调整,以适应地方疾病谱和医疗技术能力及社会经济水平。”
台湾的医疗制度或有一定借鉴意义。据台湾健保专家、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黄文鸿介绍,台湾地区并无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其医保药品给付范围目前几乎涵盖当地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准处方药品的95%以上,基层诊所与大医院在诊疗范围上有明显分工,但在药品方面都采用同样的健保用药目录,加上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两种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方面已实现了无缝衔接。“对于边远地区,会有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来鼓励医生前往开业。所以,与大医院相同的健保用药目录、优惠的支付政策以及值得信赖的医生,使台湾基层诊所获得不少信任,从而赢得了发展。
不可忽视地区差异
令人遗憾的是,在该研究所调查的30个县市中,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种类中有1/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很少使用,不少县市并未配足,其中最少的仅172种。“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上,国家对地方不宜制定统一标准,要因地制宜,尤其是对区县一级应该有更多的灵活性,综合考虑其经济水平、医疗水平和价值观差异。”娄渝表示。
在RDPAC总裁卓永清看来:“在华东地区,一省之内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医疗资源分布的差异甚至大于东西部地区的整体差异。因此,即便在同一个省,实施统一的基药目录也存在适应性问题。”
在上海基本药物招标中外企有所斩获后,他们显然希望更多区域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能有所突破,实现因地制宜,与当地用药水平与医保水平真正对接。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情势并不太乐观。据了解,浙江省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近期刚刚出台,实行采购价格“六个不高于”的原则,即“不高于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不高于全国基本药物基层平均采购价,不高于浙江省上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最低采购价,不高于省外最低采购价,不高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这对于坚守价格底线的外资原研药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对黄文鸿而言,“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在于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所需要的药品,比较适合经济欠发达且医疗资源缺乏的国家和地区需求。”而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于相对贫困的地区,基药制度绝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对于发达地区,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需求可能会超出基药所服务的范围,统一的基药制度在实施的时候必然面临很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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