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住ICU,救还是不救?
救,违反自然规律;不救,违反社会伦理。医生呼吁健全相关法规
在广州召开的第四届南方急危重症论坛上,这一人文论争受到人们关注。
被活着:有人ICU一住十多年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人们对生命生理机能的了解逐渐完善,提高了对衰竭器官的支持和保护能力,使危急重病的抢救成功率明显提高,许多重症患者在严密监护与精心治疗下,度过了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而逐渐走向康复。
现代医院都有重症监护室(ICU)。ICU能救人,但同时也给现代医学带来一个难题:一些无效治疗的患者,仅靠重症监护延续生命,救治是违背自然规律,不救治有悖社会伦理,该如何处置?
北京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陈旭岩直言:ICU的出现,导致了“短时间不可能生存”变成了“长时间不能死去”,导致了病人“被活着”。以前,人类的死亡是“高代价、无成本、自然决定的”;后来有一定治疗手段后,死亡是“高代价、低成本、自然与人共同决定”;而现在,人类用“高代价、高成本”去追求长期存活。
广东省人民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主任曾红科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重症患者进入ICU救治,一般是3-5天,重症消失后就选择离开;但有些患者,比如脑死亡、或者器官衰竭,医学上已宣布是无效治疗了,还通过高投入、依靠器官代替与技术支持而延续生命,这种现象现在不少,“曾有病人在ICU一住十多年”!
陈旭岩说,已经是无效治疗,仍在ICU里延续生命,不仅浪费ICU资源,也违背了自然生死规律,使人无法寿终正寝,“这是对患者的不尊重”。
新观念:尊严死就是自然死
“现在提倡尊严死,与安乐死不同,尊严死就是自然死。”陈旭岩说,国外的教育告诉孩子,生命是一种自然死亡的过程,自然死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与接受。然而国内还没有这种观念和教育。
据悉,在北美国家,重症病人选择主动放弃治疗的比例达65%-79%;在欧洲,医生对重症患者采取限制性生命支持治疗的达到了81%-90%;而在国内,患者选择主动放弃ICU治疗的仅占10.5%,且有90%是因为经济原因。
对于已是无效治疗的患者,是选择继续治疗,还是选择放弃治疗?一般来说,主要由患者、家属与医生共同决定。广州军区总医院的唐柚青教授说,选择继续治疗,主要是患者及家属的传统道德要求,而医生则是出于同情心与人道的态度。目前,国内医生倡导放弃治疗的对象主要是永久性不可逆昏迷者(“植物人”)、绝症晚期患者等。
如何解决这一医学难题?唐柚青认为,一方面要健全政策法规,诸如《脑死亡法》、《植物人条例》等要出台,引导人们处事的方式。同时社会舆论和文化教育方面,要营造一种理性看待生死、理性看待放弃治疗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