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国家标准的民族成药865种药材230种
记者从4月25日-26日在南宁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卫生医药发展论坛获悉,全国现有民族医药生产企业130余家,达到国家标准的民族成药865种,药材230种,年销售在50亿元左右。
第二届中国民族卫生医药发展论坛是由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以“民族医药发展与健康产业开发”为论题,主要研讨“加大民族医药发展推广、医药品牌的国际化之路、民族医学发展经验推广交流、国家政策与商机、养生保健技法的产业推广与商机、研究成果合作交流、医药养生人才结构与培训就业市场”等内容。
资料显示,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差异,各个民族的传统医药发展不均衡、继承发展状况也各不相同。
有的只剩下一些零星的单方验方和医疗经验,有的正在总结挖掘、整理和提炼系统的理论,有的建立了完整的医学体系。55个少数民族中,目前已整理出传统医药资料的有30多个民族,民族药品种类达8000余种,其中壮药2000多种,藏药材1908种,蒙药材1342种,维药材600余种。
据悉,少数民族地区资金紧缺,民族药的基础研究无规划,靠企业自身能力对生产、开发品种进行研究,力度有限,至今未有统一的、被国家认可的标准规范。同时,民族药进入医院困难,进入《医保目录》的民族药仅47种,基本只能在市场上自由竞争。缺少龙头的带动,民族药业能力薄弱,产品市场萎缩,举步维艰。
参加论坛的专家表示,民族医药是一个富有活力的新兴医药产业群体,在理论指导、处方组合、新药开发、生产工艺等方面有许多特点,在发展民族地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应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国家应加强民族医药理论研究的投入,加强对民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建设和投入,使医药研究机构在药物理论、配伍理论、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等方面能够以民族医药理论为指导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培植一批龙头企业,以整合现有企业为主,严格控制新办企业,提高起点、扩大规模、树立品牌,拓宽资金渠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同时,国家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对民族药物要给予有力支持,对民族医药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对民族药产品实行品种保护、优质优价,在少数民族集居区,对民族医药采取特殊政策。
专家强调,西部省区作为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蕴藏的植物药资源占全国药材资源80%以上,国家要成立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区,对民族医药用植物进行有计划的种植、开发,对濒危药用生物搞好抢救和限用,将民族药原料基地建设和原药材生产纳入GAP轨道,按GAP要求建立药材生产基地,进行规范化管理、生产,尽快形成资源和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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