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第十一届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学术会议在穗举行,会议透露,即将于本月底前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不少受百姓欢迎的“廉价老药”,得知消息,笔者拍手叫好。
这几年,“廉价老药”市场难觅的现象极为常见,给患者的治疗带来极大不便。
曾经有报道称,上海一个6岁的儿童病重急需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针剂,全家人跑遍了整个大上海,竟然没找到这种2元多一支的救命药。后来通过网上发帖,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某药店找到这种药。百姓之所以欢迎“廉价老药”,关键在于其价廉效优,而它被市场边缘化,也恰恰在于价廉。生产厂家无利可图时,自然不得不限制生产甚至彻底停产。
为留住“廉价老药”,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2007年初,SFDA曾下文要求定点药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18种药品的定点生产工作,但还不能彻底解决所有廉价老药遭遇的麻烦。而今,这一尴尬局面终于有望结束了。
一是“廉价老药”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医疗机构加价15%销售药品的规定取消,“廉价老药”畅行市场的最大障碍被扫除。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廉价老药”的使用将受到鼓励和保护,而取消15%的加价规定,医院有望不再追求高价药以谋取高利润。
当然,要完全避免“廉价老药”退市,仅仅调动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商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要让生产厂家乐意生产才行。药厂不能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地向社会提供药品,要让企业乐意生产“廉价老药”,除了希望药厂增强社会责任感外,还得让其从“廉价老药”的生产中得到实惠。因此,不妨在政策上给予承担“廉价老药”生产任务的企业一定的优惠,保障其有适当的利润空间。只要生产成本与价格不倒挂,厂家不亏本,“廉价老药”无法投产的难题一定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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