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一年多的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钠(哌舒)专利案件再起波澜。
近日,广州威尔曼公司向媒体出示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要求立即禁止上海新先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哌舒,并裁决赔偿威尔曼公司470万元。
据记者了解,此次仲裁的背景是:2006年3月19日,哌舒生产企业之一的上海新先锋药业与威尔曼、哈尔滨智诚医药科技研究院共同达成协议,威尔曼将哌舒专利以8000万元的价格授权于这两家企业,并与其建立产销同盟。此次转让当时还号称我国医药界最大的一项专利授权项目。
但是,此事随后很快峰回路转。2007年9月25日,威尔曼公司向外界宣布,哌舒的专利授权因出现越来越多的“意外”而最终泡汤。广州威尔曼公司董事孙明杰当时也表示,已起诉生产厂商上海新先锋,威尔曼同时也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上海新先锋赔偿其经济损失999万元。
孙明杰透露,由于当时双方在专利授权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后将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所以该授权争议最终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公关总监叶崴涛进行求证,他表示还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尚未获悉此事。
而与此同时,有关威尔曼哌舒专利身份认定的官司仍在北京一中院的审理之中。从2006年到现在,3年时间过去了,最终的判定仍遥遥无期。
据孙明杰透露,哌舒的专利期从1998年算起,有效期为20年,目前正处于市场销售的黄金时期。去年其全国销售额超过18亿元,目前包括威尔曼在内仍有6家企业在生产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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