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中,并没有相关文件,但一些医药企业确实已经收到了“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这被看做药价再度下调的一枚低调信号弹。
据悉,调查内容划分十分详细,生产企业的成本按照国产药、进口合资和全进口等类别分别填报,要求企业填写原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差旅费等各种明细。 但是,一些药企人士却表示无奈:“很多隐性成本无法体现。”
高额的隐性成本
董斌(化名)是一家药企销售部门的医药代表。每次药品招标成功后,他就要跑到自己负责的医院,逐个“做工作”。
在他供职的企业,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的财务是两条线,分别计算。生产部门的利润并不高,但是可以赚取零售价的5%,把货卖给销售部,就算完成任务;而销售部从提货那刻起,就开始面对能否卖出的现实压力。
董斌介绍,药品中标进入医院,首先要交800到1000元“报名费”,才有资格经受各科室专家的讨论。
“这个时候,就要找科室主要的医生‘交流’。先私下交流,再统一宣传。”董斌所在药企的内部规定是,中医院医生提成为零售价的10%-15%,西医医生则能达到25%-30%;如果销售代表对医生“报虚价”,低于提成比例的部分,就可以“悄悄”地留在自己口袋。
当药品顺利进入医院之时,销售代表再次明正言顺地获得5%的提成,“沿线向上,经理为3%,再向上,还有区域经理、大区经理、副总,层层都会从中分一杯羹。”
除此之外,医药的配送由专门的公司负责,也分走零售价的5%。
董斌说,没有计算发改委允许的“医院加成率15%”,药价已经翻了番。相似的是,2005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医院药品平均进销差率超过42%,接近15%的3倍。
根据卫生部测算,通过药价加成,每年医疗机构获得的药品进销差价高达500亿元;另外,医药企业为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进院”和“上量”,不得已而支出的名目繁多的公关费和医生“回扣”高达600亿元。
多一个环节,多一层成本
董斌所负责的工作仅仅是与医院打交道,而药品进院的前提是要中标。
2006年10月,广东省卫生厅开始发布《广东省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简称《阳光采购》)起,5000多家企业,4万多个品种及规格参与药品竞争,遂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2007年春天,一群董斌这样的医药代表们,围着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这座小建筑物,辗转期待。那个时候,“阳光采购”正步入尾声。
但随着采购落下帷幕,45家知名药企集体“上书”。他们认为,这种采购方式一味强调低价,名优产品难以生存。
随之,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俞观文准备向发改委提交报告:“强调‘挂网限价’的药品采购模式中以‘价格为唯一取向’的做法,后果将极为严重。”
两年过去了,“阳光采购”在削砍药价虚高方面成效显著,但争议之声,也是从来没有断过。
提及那场风波,董斌依然无奈:“阳光采购按道理是好事。但实际操作中,多一个环节就多一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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