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机会与人大代表交流,我一定会建议有关部门能够细化对医生处方的管理规定,并对不按要求书写处方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处罚。因为我们药店就常常吃这方面的亏。
记得那是一个安静的下午,药店里顾客稀稀拉拉的。 我正在药店值班,忽然一个30岁光景的女顾客走进了药店,她一手抱着宝宝,一手用力掀起门帘,一脸紧张的神色。
“大姐,您好。能为您做点什么?”我迎上去。“来、来、来!快帮我看看这方子上的药,药店有没有?”她腾出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处方笺,递给我。我一边接过处方,一边顺手拉了一个凳子给她:“您先坐,我看看!”
打开处方,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四行字,我判断是四种药品名称。但由于书写很不规范,我费了好大力气只辨识出其中一种是连翘口服液,另外三种难以辨识:“大姐,这是您在附近医院开的处方吧?书写不是很规范,无法辨识。”
“那可咋办呀!”她一副着急的样子。经过询问,我才知道,她家住在农村,这次是专程带一岁半的宝宝来城里看病的。因为准备不充分,剩下的钱不够在医院药房拿药了。“我一共带了200多块钱,本想着看个小儿支气管炎绰绰有余,没想到光化验血常规和拍片子已经花了快200块,等大夫开了药方我到划价处缴费,才发现还差几十块呢。”这位年轻妈妈很沮丧地说,“我想药店的药应该比医院便宜,所以来看看。没想到你们看不懂(处方)!”
“大姐,您先别急。我再找驻店药师帮您看看!”说完,我把处方拿给值班的黄药师看,同时还叫上一位医院退休的老药工过来“帮忙”。三人围着处方研究了半天,愣是没有破解这“天书处方”的奥秘。黄药师说:“根据小儿支气管炎的用药经验来看,应该有利巴韦林和小儿伪麻美芬滴剂。但这只是我的推测,并不能当作处方使用,所以还是没办法给顾客拿药!”
心有不甘的我又请了几个药学专业毕业的资深店员过来“会诊”,仍旧无法摸清该处方的“脉象”。事实上,药店每天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虽然不断有顾客拿医院的处方前来购药,但是成功率却不高,像甲骨文一样的字体常常令我望“方”兴叹。
我走过去对焦急的顾客说:“对不起,大姐。字迹太潦草,我们看不清!”
“再多找几个人看看呗,我来一回也怪不容易的,光来回坐车都得好几个小时!”她显然不愿意听到这样的结果。我告诉她说:“并不是我们没尽力,而是这确实是一张"问题处方"!”
“啥?问题处方?”
“对。这是医院为了防止处方外流,写的"天书处方"!”
“原来是这样!”她忧虑地说,“那可咋办呢?”“我给您出个主意。您现在回去找开方的大夫,就说药房的人说处方看不清,请他换张规范的处方。”我说。“这样合适吗?大夫能听我的?”她担忧地问。“这是患者的权利,医生有义务开具规范化处方!”我鼓励她说。
没过几分钟,她就回来了,又找到我说:“不行,医生不换!”原来,她找到医生要求更换规范处方时,医生也很纳闷:“药房怎么会看不清我的处方呢?我写的字都教他们辨识过了。”于是,这位大夫给药房打电话询问情况。如此一来,我给顾客出的主意就“穿帮”了。
“还有别的办法吗?”她问我。“有,我陪你走一趟吧。”来到医院,我直接以患儿家长的身份,向坐诊的大夫询问病情和用药情况,谁知他很不耐烦地告诉我:“你去抓了药不就知道是什么了,没看见我这里这么多病人在排队?”吃了“闭门羹”,我更加不甘心了,于是灵机一动,拿着处方跑到医院药房说:“划价处的同志说这张方子有几处看不清楚,无法划价。让我过来请教一下你!”他不知是“计”,顺口向我宣布了处方内容。
呵呵,原来真的是黄药师判断的几样药。我又把这位远道而来的母亲领回药店,配齐了处方上所有的药。而令这位大姐感到更加高兴的是,买完药她口袋里还有十几块钱结余哩!
这件事让我们药店再一次领教了“天书处方”的威力,其实,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医师开具的处方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同时医院不得自编药品使用代号,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该办法的实施虽然为“药店获得更多处方”带来了政策利好,但是,部分医疗机构在执行中还是打了“擦边球”,推行“内部字体”,让消费者不能“明明白白就医”。因此,我想建议有关部门细化对医生处方的管理规定,如要求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同时向患者说明用药情况,并打印出“机打处方”,让患者一目了然,让规范处方进药店。这样,患者就不用“猜处方”了,不仅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而且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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