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减轻患者负担,山东省公立医院启动这一轮集体涨价该如何解读?
在省会济南,来自山东菏泽的农民侯玉峰夫妇正经受医院涨价的考验。
2008年10月23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对40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其中价格上调的有31项,主要包括诊疗费、化验费、手术费等基本医疗项目。
“我们是从2008年8月份来省立医院做化疗的,11月15日抽血化验的时候,主治医师在单子上打勾选上了40元,可到交费处了又说这项费用已经调整为100元。”侯玉峰很着急,他的钱包一天比一天瘪了。
同时作出调整的还有B超检查费,此前的计费方式是每项30元,5个项目全做收费150元,现在则是无论检查5项中的几项,一律收费150元,另有图文报告费10元单独计算。侯玉峰的妻子做的是两项检查,此前仅需60元就可以完成。
“我们8月份来做一个疗程花费800多元,调价后要花1100多元。”侯玉峰告诉本刊记者,他一家年收入只有一万多元。
春节过后,济南市级公立医院也在酝酿涨价。“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卫生局已经联合下发了文件,文件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了相应安排。毕竟同在一个城市,使用的医疗设备和提供的医疗服务都相差不多,省级医院调整了市级医院肯定也要进行调整。”济南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张佩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两重天
许多基本项目都涨价了,比如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诊疗费已经调整为:知名专家20元,教授8元,副教授6元,普通号2元,另外收取1元挂号费;市级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已由20元/床日、12元/床日上浮为30元/床日、20元/床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的输液床、椅也不再免费,分别按3元/次、2元/次、1元/次收费。
“不管怎么样,这个钱是没办法省的。”正在济南市中心医院陪同妻子做剖腹产手术的周立强已经听说了要涨价的消息。
周立强打听过,剖腹产住院期间大约需要5000元费用,而根据济南市的文件,剖腹产手术费将从700多元上涨到1000元左右,加上麻醉费、护理费、床位费均在上调之列,总花费将在6000元左右。
周立强是来自山东泰安的农民,在济南做厨师已经有8年,每个月的收入1000多元,妻子这次剖腹产手术将花掉他半年的收入。
涨价之外,侯玉峰夫妇也找到了一些幸福感,一些医生免了后来几次的挂号费。“虽然每个疗程的费用涨到了1100多元,但与一个同样病症的患者相比,我们还是很知足的,因为她一个疗程的费用要七八千元,主治医师后来也开玩笑说,给我们治病实际上是赔钱的。”
“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只是价格的上限,调不调整还是由医院决定,在区县级医疗资源利用率不足的情况下,也存在不调或微调的可能性。”济南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张佩渠对本刊记者说。
从物价的角度规范
对于此次引发轩然大波的公立医院涨价行动,山东省物价局将其解释为规范市场。
“我们总体思路是规范。原来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0年确定的,这些年新增了很多项目,国家也出台了项目规范,但山东省一直没有开展相关工作,这次的用意是按照国家规范,把原来的项目对接到国家的项目上,能够对接上的,价格就不做调整,对接不上的项目则进行重新核定。”山东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田爱菊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在济南市中心医院挂号收费窗口对面墙上,确实张贴着一张2000年9月1日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专家挂号费6元,急诊挂号费3元,普通挂号费3元。
“这次规范之后,医院方面应该就不会再给患者增加额外的费用。原来一个治疗费就可以包罗万象,加进去好多费用,现在则取消了这个名目,现在患者如有疑问,就可以根据新标准举报医院的乱收费问题。”
一些患者反映肝移植手术费从3000至5000元,上涨到现在的约15000元,田爱菊解释说:本来就没有肝脏移植这个项目,规范之后整体加起来价格应该是降低的,因为此次医疗过程规范之后,该收费的不该收费的都说得很清楚。原来的手术费可能较低,但加上各种名目的费用之后,患者实际支付的费用并不低。“因此说价格并不是定得越低越好,操作中他会想尽办法再找回来。”
“此次卫生厅会同省物价局出台的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标准,就是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单位乱收费、过度医疗问题作出的。”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说。
患者普遍反映的手术费较高问题,田爱菊说,原因在于计算方式,本来的100元手术费还要另计25元的术疗费,即一次性耗材的费用收取25%,此次调整后则直接收取了125元。“基本医疗这一块我们做了31个项目的价格调高,2000年时由于诊疗费、护理费、注射费都是新设立的项目,所以定价非常低,这一次有了适当的提高。”
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集中制定或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应组织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而此次调整并没有举行听证会。
“这次价格调整的面特别小,不属于大规模调整,因此不需要听证,医疗听证目录规定得也很清楚,对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整体方案调整要进行听证,此次调整显然不是这个范畴。”田爱菊说。
为医改做铺垫?
尽管山东省物价局和济南市卫生局都矢口否认此次价格调整与医改有关,但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张立祥却认为这种说法符合形势的发展。“现在医改的大方向已经有了,围绕这个方向,各个省可以做一些探索,但现在不会有大动作。”
这种做法似乎可以和医改征求意见稿的想法相契合,医改意见稿第11条就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
“将来改革方案推行后,将取消医院药品加价15%,对技术劳务的价值肯定会有所体现。”张立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上周在卫生部开会时,对于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等问题,此次改革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公立医院显然更喜欢听到这样的表态。“多年来,政府一方面要求医院市场化,一方面要求其承担公共职能,我们医院仅公费医疗一项每年就要搭进去一两个亿,这些资金基本都靠我们自己解决,本来大楼也应该是政府投入,实际上全是我们自筹资金。”千佛山医院企划宣传部负责人李海啸告诉本刊记者。
“就比重而言,政府投入在医院的收入中越来越小,政策层面的方向虽然是加大政府投入,但如何落实还是个问题。”济南市中心医院宣传处负责人高天说。
逆向涨价
引起更多注意的是价格调整与医改方案设想的差异。
新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也提出,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应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服务价格。
对此,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在1月17日举行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也坦陈,虽然政府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然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同时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致使各级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弱化,趋利倾向突出。
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则表示,2009年将继续大力推进惠民医疗服务,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方案》近期将要正式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今年将正式启动。”张立祥表示,国家政策出台后,山东省将在部、省属医院先行试点。
对于正在酝酿涨价的市级公立医院而言,取消15%的药品加价将是个相对遥远的事情,在此期间,患者无疑承受了更大的经济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