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批示:对干扰破坏改革和损害人民利益而自肥之人,坚决惩治,决不手软。
今年1月,一封来信送到了(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案头。
前不久,因触了药招“三统一”“红线”,中卫市、石嘴山市卫生局两相关负责人被免职,此事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事实上,“地震”早在2006年就已经发生。
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药品代理制度实行以来,药价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走高,宁夏不等不靠,在实践中探索改革的路子和办法,把解决群众“吃不起药、看不起病”的问题当做一项惠民工程从严抓起。随着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工作在2006年拉开序幕。宁夏老百姓逐渐告别吃“贵族药”的历史。
没有非常的措施和“铁的手段”,很难斩断通行的利益链。可以说,这项工作推进的过程,就是公权与私欲较量的过程:2006年,六盘山镇中心医院院长、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被撤销院长职务;两院自行采购药品超过5%的加价利润共计3209.37元予以没收,上缴县财政,并进行处罚。2007年9月4日,自治区又处理了平罗县城关中心卫生院院长,宁夏医药集团公司固原分公司经理,海原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中医院院长及分管院长,贺兰县金贵中心卫生院院长以及贺兰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虽有前车,不为之鉴。日前送给陈建国的来信反映:中卫市卫生局、石嘴山市卫生局等单位在选择药品和耗材补充配送企业中存在有违规问题。陈建国当即指示党委督查室会同区纪检委、政研室,组成督查组进行调查。
督查表明,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大多属实。
以下是记者从督查报告中摘录的部分内容:去年下半年,受主配企业宁药集团改制影响,沙坡头区药品配送率明显下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用药。经自治区药招办同意,中卫市为沙坡头区增加一家补充配送企业。去年11月30日上午,中卫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确定由分管副局长“了解确定”一家补充配送企业。下午通知中邮物流、众欣、华源耀康三家配送企业报送资料。仅隔一天,12月2日上午,中卫市卫生局在药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监察局、药监局、工商局、物价局等)和医疗机构缺位,也未实现征求医疗机构意见的情况下,以局务扩大会议形式确定众欣公司为沙坡头区药品和耗材补充配送企业,会后即以电话通知医疗机构与众欣公司签订合同。我们认为,中卫市卫生局在该项工作中,以局务扩大会取代药招领导小组会议,严重越权。操作过程违背了《自治区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双向选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是典型的违规操作。在我们调查时,中卫市卫生局称其局务扩大会为“药招办扩大会”,并提供了4家市属医疗机构推荐众欣公司为补充配送企业的书面材料。据我们查证,中卫市卫生局确定补充配送企业的会议是2008年12月2日上午8点10分召开,而3份推荐材料(其中一份两家连署)的报送时间也均为12月2日,时间顺序不合逻辑,而且3份推荐材料行文风格一致,没有文头,不符合下级单位向上行文的常规,可以判断是为应付检查补做的材料。
无独有偶。去年11月20日,石嘴山市在选择医用耗材补充配送企业中,虽然组织市属二级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也征求了市属二级医疗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但是在确定补配企业时,未按照《自治区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双向选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在该市药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送企业缺席的情况下,由市卫生局决定宁夏众欣医药联合公司为石嘴山市及平罗县医用耗材补充配送企业。
就在这份督查报告上,陈建国批示道:药招“三统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卫生部也给予了肯定。但这项改革必然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他们也必然会采取各种手段从中作梗,官员中少数贪渎之人也会因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这方面的斗争还会继续下去,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瞪起眼来,把改革进行到底,谁敢挑战,我们坚决迎战,对干扰破坏改革和损害人民利益而自肥之人,坚决惩治,决不手软。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晓滨也批示道:有好的制度必须要严格执行,凡违规者必须要严肃处理,否则便功亏一篑。
很快,中卫市卫生局局长柯义虎被免职,在选择沙坡头区药品补充配送企业中违规操作的问题全部纠正。石嘴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蔡伟被免职,取消宁夏众欣联合医药有限公司为石嘴山市医用耗材补充配送企业的资格,市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医用耗材补充配送企业的问题,也进行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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