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药监局1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停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下称“乌苏里江制药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已有一位患者在注射此种药品后死亡。
通知称,2月11日,卫生部、药监局接到青海省报告,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3名患者使用了标识为乌苏里江制药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为20毫升/支)后,发生不良反应事件。新华社报道披露了一些细节:2月9~10日,大通县发生3例疑似双黄连注射液使用不良反应事件,患者静脉输液后出现呼吸困难、发热等症状。10日,其中一名62岁的女性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患者被送入青海省人民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西宁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造成患者不良反应的两个批号的药品已送往药监部门检测,卫生部已派专家到青海指导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就这一事件联系了乌苏里江制药的一位销售人员。据其介绍,目前公司领导已经到事发地了解情况,但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良反应,尚不得而知。
“国家药检所已经把一些品牌的双黄连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等5个品种作为‘最危险’的注射液进行检测——与之前国内出现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相比,它们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要更高。据我了解,目前因为使用双黄连注射液而出现不良反应的例子,的确比较多。”上述乌苏里江制药的人士透露,“毕竟,目前双黄连注射液在国内用量极大,每年的使用量能达到100万到200万件,所以发生不良反应的例子也多。”
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封存乌苏里江制药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一经发现不良反应事件患者,要全力救治,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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