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建强 通讯员姜舜尧报道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发布了2008年度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总体情况。据统计,2008年1~11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受理举报投诉6278件,立案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328起,涉案金额4629万元,没收涉案药品、医疗器械标值115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企业296家,吊销药品生产(配制)经营许可证11个,捣毁制假窝点15个,移送司法机关26起,其中18人被判刑。
2008年,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各类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危害大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全系统相继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药械违法违规案件,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使“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过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浙江省局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以及全省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人用狂犬病疫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
浙江省2008年度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新昌县“4·29”假药案、杭州市周某等团伙销售假药案、义乌市外籍人员销售假“伟哥”案、衢州市假“压氏达”案、台州市蔡某等团伙无证经营药品案、慈溪市某化妆品店销售假“人胎盘组织液”案、安吉县胡某等3人非法经营“联邦止咳露”药品案、绍兴市孙某销售“欧克胶囊”假药案、台州市利用互联网无证经营药品案、嘉兴市某厂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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