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2008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汇报,讨论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制订规章计划》《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2008年,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人口问题。在全省组织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的专项督查,建立了省领导与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制度。二是加大农村人口、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制订了《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三是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服务水平。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优质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全省人口出生政策生育率为90.61%,比上年提高2.38个百分点,是我省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最好水平。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从2005年的76.66%,上升到2008年的87.49%。截至2008年9月30日(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为计划生育统计年度),全省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918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56.46%,同比增加15.30%;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村(居)10816个,同比增加9.61%。
会议强调,2009年省政府规章制订工作要紧紧围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战略目标,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立法,兼顾社会领域和维护法制统一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制订规章计划》中的新制订规章项目包括促进农业发展立法、社会领域立法、环境保护立法、保障法制统一立法。
会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从我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实际出发,有必要对1998年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更好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会福利。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将国家和我省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和优惠措施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规范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和管理。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旧货流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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