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研究生培养
评点:优化研究生层次结构,适当控制博士生招生规模,防止学历贬值
规划对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提出了改革举措,在教育规划纲要的“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基础上,上升为“改进研究生培养体系”。其中改革要点是:有序推进学科设置权下放,取消对研究生院设置的行政审批,优化研究生培养的布局结构;调整和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探索科教结合、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面向重大科技专项需求,开展工程博士培养试点,逐步形成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衡发展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曾天山介绍,1981年1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化、正规化和现代化的开端。20余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规模上先后经历了快速扩大、缩减式发展、稳步发展和积极发展等阶段,但研究生教育结构和质量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规划推出的举措,符合国际研究生教育发展潮流,符合研究生教育培养要求。“希望优化研究生层次结构,适当控制博士生招生规模,尤其是控制新增的博士点数量,防止学历贬值。”曾天山说。
规划设立六项主要指标
1.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
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
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左右;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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