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至此,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为代表的“3+N”沿海经济区发展布局基本形成。 从广东省发改委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至此,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为代表的“3+N”沿海经济区发展布局基本形成。
然而,与山东、浙江相比,广东作为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在综合开发和区域合作方面将承担更多的使命。《规划》赋予广东在海洋经济方面,与港澳、海西区、北部湾、海南乃至东盟等地区合作的先行先试权。
《规划》同时提出,到2015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达1.5万亿元,占广东GDP总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到2020年,广东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据记者了解,“十一五”时期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7.8%。2010年,该省海洋生产总值达8291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8.2%,连续16年居全国首位。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副组长、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指出,目前,在总量最大的情况下更要讲求质量,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高科技水平。《规划》体现了广东发展方式由陆地走向海洋的转变,而更明显的是拉动东西两翼的经济。
《规划》明确要求,广东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对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具言之,广东海洋经济区将以珠三角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加强与港澳海洋产业合作,构建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东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粤闽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粤西海洋经济区为支撑,对接北部湾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构建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
向晓梅表示,相对于其他两个区域来讲,广东岸线资源和产业实力较强,但还需要强调“特色”,体现其开放度,为区域合作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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