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另有两次审查依然是谜
开封电大当年负责学校招办工作的张耀先老师对调查人员说:“新生报到需要准考证、通知书、身份证、照片。报到后由其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审查。”
调查人员在开封电大,未能查到当年新生身份审查的相关资料。而张耀先称,记不清当时如何进行审查的,应该没有发现庞跃华的资格有异常情况。
张耀先说,开封电大当时的生源不好,多数学生不想上,资格审查应该不会很严。
庞跃华对调查人员说:“新生入校后,班里曾组织学生身份审查,让学生写高考作文题目,我通过同学刘建民和张志刚联系后,知道了张志刚的条件作文题目。”
2001年,庞跃华顺利从开封电大毕业,同年10月,开封市人事局组织开封市2001年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选拔考试,庞跃华以张志刚的名义通过了资格审查,以张的身份于2001年11月到尉氏县人事局报到,2002年7月被分配到十八里镇政府参加工作。2004年12月28日,开封市人事局批准录用其为乡镇公务员。
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张志刚,可庞跃华拿着自己的照片,其长相和张志刚明显不同,他是如何顺利通过开封电大的新生资格审查的?庞跃华在开封市人事局报考并录用为公务员的资格审查是如何通过的?鉴于管辖原因,这些问题尉氏县联合调查组已于2010年5月14日呈交上级部门调查。
进展十名涉事人员被追责
本报刊发报道后,尉氏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报道当日,迅速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要求彻查此案,共抽调21名骨干人员,成立9个小组迅速展开核查,经过3天初步核实,发现庞跃华严重违反党政纪律。4月17日,经研究决定,对庞跃华立案调查。4月21日下午,对庞的《停职检查建议书》下发至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当晚,管委会暂停了庞跃华的副主任科员职务。经过21天调查取证,尉氏县辖内问题基本查清。
尉氏县联合调查组在与上级部门多次沟通,并听取当地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5月10日上午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提交尉氏县委常委会研究,最终形成了如下处理意见:
1.由县委组织部门对“张志刚”(原名庞跃华)予以党内除名,并免去其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公务员资格(含工资)由县人社局予以纠正;所获取专科学历呈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纠正。2.给予张志刚当年的班主任李新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乔子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超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庞国利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静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超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闯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俊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宋国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超伟党内警告处分。
建议尉氏县公安局理顺庞跃华、张志刚的户籍关系,并积极稳妥处理好因户籍关系引发的其他问题。
在当地调查期间,涉事的有关单位针对此事件出现的漏洞,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尉氏县公安局出台了《尉氏县公安局户政服务管理规定》,尉氏三中完善了《尉氏三中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尉氏县十八里镇党委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组织部门出台了《尉氏县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并细化了责任追究制度,延长了公示时间。
张志刚说,庞跃华同时拥有两个不同的身份证号。